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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讪笑了一下,“没有。”
本意是推拒的话,结果到了男人耳中,变成了另一种邀请,他的眼神又暗了几分,压下来,咬住她的唇,开始攻城略地。
高歌趁着喘气的功夫,轻轻推开他,语速飞快道,“你不走了吗?”
男人撩开被子,哑声道,“我可以做完事再走。”
……
等到高歌再次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浑身像是从水里捞出来,整个人湿漉漉的,她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暮云泽只是有些微喘,他小歇了一会儿,坐起身开始穿衣服,高歌披上睡衣,起身帮他系领带,拿包。
暮云泽抬眼,打量着她。
这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皮肤底子好,白嫩细滑,眼睛大而长,眼尾自然上挑,媚眼如丝,顾盼神飞,随便一个动作,都能勾动男人心底最肮脏的欲望,男人眼里,这样的女人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那时候会什么会选她呢?大约就是因为漂亮,其次就是听话。
一个懂事又漂亮的女人,没有男人能拒绝得了,所以三年了,他也没想过要谁取代她。
他突然想起之前网上流传的照片,突然伸手捏起她的下巴,凝眉问道,“你这次拍的戏里,有一场吻戏,之前怎么没听你说?”
高歌侧眸轻笑,“导演临时加的,借位拍的。”
她说着拉住他的领带,迫使他低下头,踮脚啄吻了一下他的唇,嗓音软软道,“怎么?你吃醋了?”
他从她手里夺回领带,漫不经心的整理了一下,淡淡道,“怎么会,只是不喜欢别人碰我的东西,有点脏。”
高歌舔了一下嘴唇,“你要是怕我被人惦记,不如给我盖个戳?”
“什么戳?”
她仰头冲他一笑,温声道,“云泽,跟我结婚吧。”
男人动作一顿,看了她几秒,像逗弄小动物一样,揉了揉她的发顶,宠溺道,“傻白甜角色演多了?净说傻话了。”
他的声音很平静,高歌却分明听出了几分冷意。
暮云泽错开她走到玄关,拉开门的时候,扭头说了一句话,“你知道的,我讨厌得寸进尺的女人。”
然后,他就走了。
高歌当然知道暮云泽的雷区在哪儿,不然也不能在他身边呆这么多年,她是个念旧却又害怕一成不变的人,平静的生活太久了,连她都觉得厌倦,更何况是暮云泽呢。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回了卧室。
第二天早上十点才醒,她坐起身,在床上迷瞪了半天,才披上衣服,顶着乱蓬蓬的脑袋钻进了浴室。
牙没刷完,就听见手机在响,她胡乱擦了一下嘴巴,跑出来接了电话。
“鸽子,你跟慕云泽怎么回事,你们吵架了?”
方糖劈头盖脸就是一阵质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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