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谱!”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用了很久终于想起李闲教他的一个词汇来反击:“傻-逼!”
朝求歌一愣,随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远处,某人一边抚摸着黑色直刀水波一样平滑的刀身感受着锋刃上的森寒,一边摇头叹气自语道:“是我不好,这个词实在不该教他们,若是过早的出现在史书之中……”
他打了个寒颤:“想想看后世的那些学者翻看史书见到这种词汇,那才真傻-逼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启程回家,回去的时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轻松愉快,甚至有的血骑还饶有兴趣的纵马追一只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
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
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
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日晒所致。
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回去,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回去。”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
(注1)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女人知道,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阿史那去鹄看了看草庐的方向,又看了看东方青牛湖的方向。
嘴角挑了挑,好像想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
北方六十里外
霫人新任的小可汗苏啜新弥站在弱洛水边上,看着已经解冻了的河水怔怔出神。
一名侍从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苏啜新弥点了点头。
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对于站在他身边的壮硕男子显得太矮了些,也太瘦弱了些。
所以,他看向那人时总是需要仰视,而这样的角度看那人,总觉得那人确实很高大,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兄弟!”
梁冉冉重生了,变成了娱乐圈人人喊打的著名花瓶。她那传闻中马上就要蹬腿升天的丈夫怎么摇身一变,从老男人变成了肤白貌美九头身。盛檀非垂眸看着自己的蠢萌小娇妻听说,你到处跟人说我快死了,你马上要继承我的巨额家产?梁冉冉欲哭无泪不,我没有,我不是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唐云安爱傅靳南,可爱到最后,不仅失去了自我,甚至家破人亡。她悔了,怕了,决定离开这个恶魔,可他却步步紧逼,根本不打算放过她。她终于还是累了,傅靳南,我把这条命给你,你就能放过我了,是吗?当她彻底消失的时候,他才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唐云安,你想的美,这辈子下辈子你都别想离开我!...
被赶出家门的她遭未婚夫下药拱手让给别的男人享用。接着未婚夫又伙同小三妹妹自导自演了一场捉奸大戏。曾经恩爱甜蜜的爱情被无情的葬送。而他如天神般降临将她炼狱中挽救出来。我不能生育。唐诗怯怯糯糯的说。我有儿子,不需要更多。简明辉随手扔下了一本结婚证。唐诗刚要松口,却不料那个冷漠如冰的男人竟然无视她的抗拒,对全世界宣示他的主权。男人邪魅的一笑,太太,我们该生二胎了!...
燕雨妃,本该是在校园挥洒青春的学生,却因爸爸的突然身亡而匆忙逃回到爸爸老家,一个古老又宁静的村落,却不曾想怪事也紧跟而至,而她却潇洒地活出了勇往直前的霸气人生。我没见过你这么好看的!我保护你!以后嫁的男人至少要比我对你好!这是个一见她就扬起羞涩腼腆笑的本家青年,却用最男人最刻骨铭心的方式触动她无感的心。有没有人告诉你让妹子动了心自己却撒手人寰是件很不道德的事?他以为她还能找得到比他对她更好的男人吗?即便有,她又该如何抹去他在她心里留下的痛?所以。。。他完蛋了,是人是鬼她都不会就此罢休。...
常言道,傻人有傻福,张富贵这个傻子就有福,生在一个美女如云的晓林村,他左拥右抱,还当上了村官,左右逢源,步步高升...
一位四百岁的天阶高手,重生回到少年时代。别看他现在很弱,但他心中记着无数的神功秘笈,拥有无数次出生入死的对敌经验别看他现在很穷,但他心中记着无数的珍贵秘方,知道谁会是未来某领域的宗师别看他现在无牵无挂,但他前世有许多帮助过他的朋友,受他仰慕的偶像,害过他的仇敌这一世,他要快意天下,报恩报仇。这一世,他要帮助师傅打造天下最强的门派。这一世,他要傲视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