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九章 拳术达人的日记残页(第2页)

第五次模拟的时候,赵成就是因为在这个地方,没有做出正确的应对,最后手臂被打断了。

但这一次,赵成却是毫无烟火气的拉开了身位,其情景,简直就像是视频网站上,大佬靠着背板,直接无伤通关童年小游戏一样。

背了板的人,就是这么豪横!

兔起鹘落,又是数十次交手,其中有三次,都是险之又险,但每一次,都会对拳术达人造成巨大的杀伤。

而这个时候,拳术达人的脖子上,已经被割开了一个巨大且深的口子,要是换做一个活人,此时早就死了,但拳术达人却依然活蹦乱跳,只是力量和速度,衰退的厉害。

战场里,赵成踏步,一连两剑,似若流星,尽数斩在了同一个地方。

而拳术达人,还想要以拳格剑,但却因为速度骤降,而始终慢了一拍,一连两次,都未能格中。

偌大的头颅落下,开始化作光点,而赵成,也不看即将变成光的拳术达人,而是提着剑,陡然一声长啸。

也唯有如此,才能释放他心中那激荡的情绪。

七次了,足足有七次了。

每一次,虽说最后赢的都是他,但挨的打,也是实实在在的,就没有不受伤了。

直到这一次,终于无伤打死了拳术达人。

对着整个庞大的副本而言,或许只是一小步,但对赵成而言,却是属于他的一大步。

三天了,三天了,有谁知道他这三天是怎么过来的。

每次打完拳术达人去跑图的时候,他都不能一心一意的跑图,非得要带着伤痛,去思索之前的得失,思索自己要怎样才能无伤杀怪。

也得亏他在模拟器里,有着三个特质模块的加持,剑术天赋强的可怕,要是放在现实,也定然是属于百年一遇的那种。

但就是这种天赋,也足足用了六次模拟的时间,到第七次,才终于找到了无伤的方法。

这要换做他先是的身体,没有这么高的天赋,哪怕剑术一样,别说七次了,就算是七百次,也未必能够做到。

成就感,赵成此刻,心里满满都是成就感。

而此时,面板上,日志栏也是随着拳术达人的死而刷新:

杀死杂兵x1,模拟点+1,宝箱(白)x1,空劫进化度+0.1%

终于出宝箱了,可谓是双喜临门。

杀了拳术达人七次,才出了两个宝箱,这个爆率不可谓不低。

甚至,之前赵成还一度以为,只有首杀,才能获得宝箱。

此刻,赵成不禁思索,宝箱的爆率,不会还与战斗过程有关吧,有着万恶的战斗隐藏分的设定。

心里想着,等到情绪终于舒缓些了,赵成直接进入了开宝箱环节。

日志:获得模拟点+1,获得强化石(白)x1,获得拳术达人的日记残页(灰)x1

“????”

“正经人谁写日记。”

“这拳术达人,不简单啊。”

“让我看看,里面都有些什么。”

赵成的好奇心,顿时被勾起来了,甚至还要超过他获得天凤翔宇拳(蓝)(中篇)的时候。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