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1章(第2页)

无色眸光一凝,望着流霜伤心的样子,他心中又何尝不难过。

“百里寒为了你中了寒毒,而后,知道自己死期不远,便对你极其冷淡,希望你恨他忘记他,去追寻另外的幸福,你说他傻不傻?其实,这世间傻的人也不止他一个!”

流霜惊异地望着无色,看到他眉宇间的忧愁,心中感慨万分,代眉妩何德何能,竟能得无色如此情深,只可惜,她却不知珍惜。

看到流霜同情的目光,无色不禁邪魅地一笑,道:“你不必同情我,你不和我一样可怜吗?那个弃情毒,我猜眉妩下的分量一定足够大,足以让百里寒彻底忘记你!”

代眉妩让百里寒喝了弃情毒,然后又让无色将她掳到了这里来。

没有了她白流霜,是不是他们就可以相爱了?

流霜摇摇头,淡淡地说道:“那又如何,就算是他忘记了我,他也不会爱上代眉妩的。”

流霜固执地说道,话语隐隐颤抖,其实她自己也是不自信的。

“哦?你就这么自信?”

无色回首邪邪一笑,“我也希望他们不会!

那样,她就会死心,重新回到我身边了!”

说罢,转身离开,一身黑白相间的袍子在山风中猎猎飘荡。

在浪涛阁一呆就是一个冬天,流霜腹中的胎儿已经四个月大了,纤瘦的腰身也渐渐开始凸了起来,每日里,只要稍稍活动便会觉得累。

虽然担心百里寒,但是流霜还是尽力让自己放宽心,不然,总是忧心忡忡,对腹中胎儿也是不好的。

流霜是医者,这一点,她还是清楚的。

无色之前是不知道流霜有孕的事情,一直到流霜的腰身渐渐显了出来,他才知道。

他对流霜倒还是不错,派了几个婢女和流霜作伴,日常的饮食也是让婢女们精心为流霜准备。

那一日,无色为流霜诊了诊脉,微笑着说道:“恭喜你啊,你怀的还是一对!”

流霜心中一喜,本来她也诊出来了,但是却有些不相信。

如今,听无色这么一说,便更加笃定了。

无色虽然善施毒,但是,医术也不在她之下。

流霜虽然对无色有些怨,但是,对他,却怎么也恨不起来。

不知为何,她总是觉得,无色,也是一个可怜人。

日子一日日滑向年关,一直到了旧历年三十。

这一日,无色倒也派人到山下买了一些过年用的东西,窗子上也贴上了窗花,门前也挂上了灯笼。

但是,在这冷冷清清的山上,怎么也让人感受不到节日的喜庆。

流霜坐在浪涛阁的室内,心内难免一阵酸楚。

去年的年关,她是和爹娘一起过的。

谁曾想,只是一年的时间,便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而现今,她却要在这冷冷清清的山上,和一个自己心里怨恨的人一起过,何其讽刺。

流霜坐在室内,拨动琴弦,轻轻唱道:“空山鸟语兮,人与白云栖,潭深鱼儿戏,风吹山林兮,月照花影兮多情多悲戚抚一曲相思曲,难诉相思意我心如烟云,当空舞长袖,人在千里,魂梦常相依。”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