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 来来来我来帮你搞对面打野(第1页)

IG第四手确定。

机械公敌-兰博。

而在兰博选定之后,Ning这边也是确定了打野英雄。

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

瞬间,IG这边五个英雄全都确定。

而EDG那边,则是还有最后一手的上单还没选。

经过短暂的沟通,最后,虽然Mouse自己想要玩克烈,但是EDG这边教练还有其他队员,则是因为阵容整体太脆没前排为理由,最终给他选了一个大虫子出来。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EDG五楼先亮出克烈的时候,赵云当时看得心都跟着抖了一下。

他直接吓了一大跳。

天知道,他现在最怕的事情,就是在自己没有蛮王的时候,对面选个强势战士上单来和他打。

毕竟当初还在白银本地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在上路,遇到过各种战神小代,成为他们的TOP集锦背景板。

什么上单三姐妹,什么武器剑魔劲夫克烈,这些操作上限高的英雄,在高段位的上单玩家手里,简直能被玩出各种花来,什么一打三一打四一打五,简直家常便饭。

平心而论,真要遇到这种对线厉害的炸鱼玩家,赵云只要一交手就能感觉出来,那种无论如何就是死都打不过的无力感,虽然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长,但是现在一想起那些日子,他都还有点心有余悸。

因此,在看到EDG五楼先亮一下克烈的时候,赵云简直感觉呼吸都停滞了那么一秒钟,一颗心瞬间就提了起来,内心直呼完蛋要被点菜了。

然后下一秒,看到对方换成了大虫子,他才心头一松,长长舒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

短短几秒钟里,连续经历大惊大喜,直接让他冷汗都冒出了几滴来,忍不住瘫在椅子上擦了擦汗。

旁边的Ning见状,也是不由得惊讶道。

“云子哥怎么还出汗了,你很热吗?”

他看了看不远处的空调,面上有些疑惑。

对此,赵云也是轻咳两声,干笑道。

“哈哈,体质原因,我从小就爱出汗哈哈哈。”

“OK,比赛马上开始了,别闲聊了,兄弟们加油加油!”

赵云在语音里装模作样主动喊了一声,以此转移话题掩饰自己的尴尬。

而IG的其他几人,听到这话也是纷纷回应,大声喊了一声加油。

一时之间,队内气氛一片大好,虽然还没开打,但是IG一方已然士气大涨。

而看到这个,本来都已经BP结束准备下场的教练Mafa,也是下意识扭头朝赵云这边多看了几眼。

要知道,其实现在的这支IG,几个人的性格严格来说其实都是挺特别的。

下路双人组就不说了,西皇和宝蓝都是比较闷的类型,很少主动说话,就算是一起搭档,互相之间的交流也都比较少。

中路Rookie,本身是个老好人性格,中文也不错,大多数时候都很好相处,但终究是个韩援身份,平日里喜欢安安静静的听歌,也不是那种能够带动气氛的人。

打野Ning就不说了,性格就是标准的东北暴脾气,带点大男子主义,能开玩笑,够主动,但很多时候说话也会太耿直,如果他本身成绩很好资历很高的话,那他绝对会是个不错的队伍指挥。

但很可惜,这个时候的他只是个刚从次级联赛升上来的新人而已,队内地位和威望远远不足,所以很多时候,就算他作为打野想要指挥线上做事,其他队友也不一定真就会去听他的。

作为队伍的教练,IG这几个首发队员的性格问题,他自然一直都是心知肚明。

队伍里,几个人都是凭着个人实力在各打各的,就是缺少一个关键的角色来调动和活跃气氛。

而因为这个所导致的指挥混乱,也正是IG在这之前为什么成绩这么差,比赛打得乱七八糟的原因之一。

在这之前,Mafa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为这个问题所困扰。

但是在最近这几天里,在赵云上场之后,他却是惊喜的发现,IG队内的这些问题,居然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而现在,刚上场没几天,不仅能够让Ning一直围绕上路打,还能够带动其他人一起喊加油!

热门小说推荐
九劫仙书

九劫仙书

陆风,天云宗弟子,巧合之下,他得到了一本仙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九劫仙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霸道总裁俏娇妻

霸道总裁俏娇妻

江家长女,幼时因母亲身世而遭受了众多白眼。机缘巧合嫁给了帝都商业大佬,被宠上了天。...

极品大教皇

极品大教皇

新时代好青年林克在玩山寨网页游戏的时候意外穿越,成了一个落魄教堂的神父。做神父没什么,问题是穿越时山寨网页游戏的系统也一起穿越了,携带系统的他必须当神棍,否则就会被搞成植物人。无奈,林克只好走上了做职业神棍的道路。简单的说,这就是一个新时代好青年被迫成为神棍然后创造和谐世界,顺便山寨圣斗士魔兽圣骑士刺客信条剑仙军团黑暗军团河蟹世界的故事。本书Q群31147165,验证码教皇...

高达之宇宙世纪

高达之宇宙世纪

UC世纪,这是一个战争与死亡的时代,穿梭于这个时代的某个人,为了活下去而战斗着。...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