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过河拆桥
见猪老大和鬼差退走,大壳急忙问小野:“小野,现在怎么办?”
变色龙倒是不慌不忙,“怕什么?咱上头也有人,冰流王子啊!
小小的城隍也敢在王子面前放肆?”
小野不接他的话茬,只是对大壳说道:“可以肯定城隍就是幕后黑手了!
城隍已经把城门封了,现在城内城外联系都断了,猪老二他们看到我的信号弹之后应该撤走了,暂时不用担心他们。
只是王卫军一到,城隍就会趁机把所有知情者灭口,所以我们必须赶在王卫军到之前行动——越快越好,说不定现在王卫军已经到了!”
“奇怪的是......猪老大为什么会带着鬼差来攻击我们?他是被城隍蛊惑了?还是接到了别的任务?”
“所以?”
“现在出城肯定可以成功,只要城隍不来那些鬼差门神都不是我的对手。
但那样我们就会被城隍打成畏罪潜逃的罪犯,遭到赶来的王卫军的追杀——凭我们是绝对无力对抗王卫军的。
日后州司下派的指挥使真的发现了城隍干的肮脏事,城隍也可以把锅扣在我们身上,而且通知各地城隍通缉我们,那么临街枉死的百姓就永远没办法伸冤了!
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走。”
“啊呀,不能走怎么办?难道冲上去干城隍?”
变色龙疑惑道。
大壳回应道:“变色龙先生,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城隍不弄死我们是不会罢休的,哪怕是为了自保我们都要制服城隍!”
“没错,城隍现在肯定加派人手把守城门,城隍庙里的防守响应地就会减弱,这个时候闯城隍庙没准真的能——”
“不不不,”
变色龙眼珠转了又转,“为什么非得去城隍庙?我知道一个更轻松的地方,而且肯定能查出更多内幕。”
“哪里?”
“勾结城隍爷,多年来在临街侵占民宅、强买田地、搜刮绝户的无良商人——糜出糜老爷宅!”
的确,小野回想起一路见闻,这个糜出老爷和城隍爷过从甚密,临街人尽皆知,他的许多勾当都是在城隍的默许甚至暗助下进行的。
但这取决于糜出在城隍爷的计划中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此刻全城封锁,对于城隍爷来说只要不放走临街镇内任何一个知情者(未受安魂术影响的人),只待王卫军一到,揪出知情者再将其剿灭易如反掌,因而城隍爷分兵的最高优先级无疑是城门——此刻城隍的最优解就是按兵不动,静待王卫军到来,从那些鬼差并没有多少战斗欲望也可以看出;
而城隍庙只有一处,所以防守只需城隍爷一人坐镇即可,很可能是鬼差最少的地方;
如果糜宅在城隍的计划中相当重要甚至必不可少,那么除去在城门驻守和街道巡逻的鬼差门神,剩下的都会被派去糜宅,甚至城隍本尊也会前往——能对全城百姓施展安魂术,无论有没有糜出配合,城隍都有不浅的修为,掌握香火塑身的手段并离开城隍庙并非难事,这种情况下去糜宅,将面临最糟糕的情况:糜宅可能不如城隍庙关键,而且对战的是一众鬼差门神加上城隍;
如果糜宅并没有在城隍的计划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情报价值也一般,城隍并不会特殊对待,虽然安全,但是王卫军很快就要赶到,他们以及没有更多的时间了!
何况临街百姓各个痛恨糜出,变色龙当然不例外,他当然想趁这个机会报复糜宅,而且在糜宅人多聚集,就算遇上最糟糕的情况,城隍也会以小野和大壳为优先目标,凭他的易容术脱身并不困难。
但去城隍庙,在鬼差尽散的情况下易容术难以派上用场,周围住民也少,难以脱身,城隍是不会对他们手下留情的,而变色龙之所以帮助大壳无非是为了自保以及找乐子,并没有为他们拼命的打算。
所以变色龙此刻自然是希望先去糜宅的。
“不,我们去城隍庙。
变色龙先生,谢谢你这段时间对大壳的照顾,还有刚才也帮了我们,但是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相当危险,如果连累你的话我们心里过意不去,其他地方的鬼差很快会赶来这里,所以请你赶快离开吧!”
变色龙眯了迷眼睛,翻转鳞片后凭空消失了。
“咱就是这样跑路的,后会无期!”
大壳整了整身上的木衣,坚定地对小野说道:“走!
我们去城隍庙!”
------
...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