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6章 第 46 章(第4页)

“至于你选不选,那是你自己的事。”

诺斯维亚的目光直视了她的眼。

“毕竟在你心里,它到底重不重要,只有你自己知道。”

鹿言被他锐利的眼神看得心跳也漏了一拍。

她听出了他的话中有话,同住屋檐下三年之久,她不至于那么不了解他。

但她不知道,也不敢确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不要自己吓自己,她不是原主这件事已经是超自然现象了,诺斯维亚再怎么智多近妖,也不至于能联想到这么匪夷所思的方向。

鹿言的心理素质可远比当年要强,她镇定自若地反问:

“你有什么权利这么做?你还当自己是我的监管者,我的未婚夫吗?”

她上前一步,俯身一巴掌拍在了桌上,气场莫名有些压迫人。

“诺斯维亚,是你先见异思迁的,再警告你一次,别来我面前说三道四。”

“见异思迁”

这顶帽子,诺斯维亚一直觉得挺好笑的。

他不明白自己只是开除了一个笨手笨脚的酒店员工,怎么就能跟见异思迁扯上关系了?

就算那个员工总是能神乎其神地出现在他去的各种地方,给他造成各种各样的麻烦,让他不堪其扰,他也没跟对方计较,一门心思都在准备婚礼。

结果落在她眼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还敢当场对他发飙。

教了她几年,本事没学多少,脾气倒是越发的大了。

“爱丽丝的事情,你确定要跟我一笔一笔算清楚吗?”

诺斯维亚本来已经不想再提这件事,吵了那么多次,他连听到这个名字都已经烦了。

可既然她非要提,那他也不介意让她领会一下,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诺斯维亚现在已经很清楚她的花招了,尤其是她在爱丽丝这件事上做的那些。

那点手段其实也不高明,可偏偏那时候的他就是太小看自己这位“好学生”

,还真就让她糊弄了一通。

可真是“青出于蓝”

得很啊。

鹿言的心跳又漏了一拍,开始惊疑他究竟知道了多少。

爱丽丝就是他的女主,可他一直不走剧情,反而每次都能闪避成功,迟迟都没跟女主发展进度。

鹿言那时候已经有经验了,该出手的时候就得出手,所以爱丽丝能意外打开他的酒店房间,都是她安排的。

然后她再“刚好”

登场,把他们两人抓个正着,一通“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的套路下来,几乎就成功了一半。

那几个月里,鹿言天天对着他作,把他烦得好几次都不想回家住,她再借题发挥,无理取闹,歇斯底里,一整套组合拳打下来,是个男的都遭不住。

那之后的结果当然是如她所愿,鹿言也放心地无缝衔接了席江的任务,一直走到了现在。

没想到就在这最后一个任务上,翻了大车。

“你别给我转移话题。”

鹿言明智地选择了避开爱丽丝的事,继续冲着他发火。

“你到底想做什么?把这节目搞成这个样子,把家里的事写成剧本,就是图个开心,图个消遣吗?”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