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孩子说以后他留在帝都上班,到时候就把我们一家人接到帝都去住。”
这些话是赵素清自己现场编的,并不是贺知非说的。
孙青梅听了赵素清这番话,心里顿时充满羡慕,“二娃子就是有出息,以后二娃子考上帝都的大学,你们就想清福了。”
“帝都的大学是好,但是我和他爸担心他太用功,把自己的身子累垮。”
赵素清叹了口气说,“我和他爸觉得我们省城的大学也挺好的,以后留在省城上班也有出息啊,可是他自己不愿意。”
“如果能去帝都上大学,当然还是去帝都上大学好啊。”
孙青梅笑着说,“以后二娃子考上帝都的大学,我这个做大妈的也能沾沾光。”
“如果二娃子真的有那个命去帝都上大学,到时候肯定要孝顺你和大哥啊。”
虽然孙青梅这个大嫂大嘴巴,但是人很好,对他们一家也非常照顾。
他们家有什么吃的,她都舍得拿一些给他们。
“你和大哥把二娃子当做亲儿子一样对待,你们这份恩情,二儿子和我们都记在心里的。”
赵素清这番话说得孙青梅心花怒放,她放下手中的铁瓷杯,伸手握住赵素清的双手“什么恩情不恩情的,我们两家是亲兄弟,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大嫂,也只有你们这么想。”
赵素清和孙青梅说话的声音大,隔壁屋里的贺知非听得一清二楚。
当他听到赵素清吹牛的那番话,不由地失笑,心想他要是考不上帝都的大学,他妈就要丢脸了。
堂屋里,赵素清和孙青梅还在聊。
“你别搭理他们,他们就是眼红。
等二娃子考上帝都的大学,他们马上就来巴结你们。”
“大嫂,你不知道前两天我碰到四弟媳,她阴阳怪气地说我们家二娃子没有那个命考上大学,还说我们白花钱了,把我气死了。”
赵素清一提到四弟媳就一肚子火,“就跟她吵了起来。
她没理吵不过我,跑去跟老婆子告状,老婆子跑来把我骂一顿。”
“他们是瞎了眼。”
孙青梅对四弟媳和婆婆也非常不满。
贺家有四个儿子大儿子贺文海、二儿子贺文山、三儿子贺文河、四儿子贺文江。
贺家老夫妻俩非常偏心,在没有分家前就偏心小儿子,什么东西都给小儿子。
等到小儿子结婚了,老夫妻怕其他三个儿子给小儿子一家增加负担,就分了家。
在老夫妻俩提出分家前,赵素清他们早就提出要分家,但是老两口不同意,还把赵素清他们给狠狠地骂了一顿。
当初不同意分家,是因为小儿子没有结婚。
他们老两口希望三个大儿子多赚一点钱,然后他们留着给小儿子结婚。
这不小儿子一结婚,老两口就迫不及待地分家,然后他们就跟小儿子一家一起住。
当初分家的时候,把赵素清他们气得半死,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分到。
小儿子贺文江的老婆是隔壁村的村长的女儿,在镇上供销社上班,一个月工资二十多块钱。
小儿子结婚后,就被老丈人安排去镇上的罐头厂上班,一个月的工资也有二、三十块钱。
老两口觉得小儿子夫妻俩都在镇上上班,有出息、有前途,哪里还看得上其他三个儿子。
“刘红梅还四处吹她儿子读书聪明,在镇上的小学名什么矛来着。”
赵素清嗤笑一声,笑声里充满嘲讽,“我之前在镇上遇到刘红梅娘家村子里的人,她跟我说刘红梅的儿子不好好读书,经常不去学校读书,她怎么好意思吹她儿子读书好?”
“她就是嫉妒二娃子读书好。”
孙青梅一脸同仇敌忾地说道,“还有老婆子也不是人,她跟着刘红梅一起吹牛就算了,还四处造谣说二娃子考不上大学。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