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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朝尴尬死了,面上还保持着微笑:&ldo;哦哦。
我就是想问问我说的对不对?&rdo;
手动给自己点个赞,太机智了,这话圆得非常好。
&ldo;就是你昨天说的那个意思,我妈认为我从小生活在国外,要取个古典的名字。
&rdo;安格斯抿了口茶水,&ldo;她翻了不少书,才敲定下来。
&lso;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
&rso;,你昨天还读给我听来着。
&rdo;
&ldo;所以,定了沈其琛?&rdo;谢朝垂眸问,这句里面,一般人都会这两个字做名字。
而且他印象深刻,曾经他有个惋惜过的朋友,大名就叫沈其琛。
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不太记得他的相貌了,只知道那人外貌出众,气质是一等一的好。
说来尴尬,谢朝还怀疑过沈其琛,也许那天就是他呢,加上沈其琛之后又不见踪影,没再来找他。
谢朝那时候也忙,根本没空去联络友情,两人自然而然断了联系,微薄的友情没多久就腰斩了。
后来他瞅瞅崽崽那欧式的脸,蓬松得宛如方便面的卷发,绝对不是沈其琛了。
安格斯敏锐地察觉到谢朝的情绪变动,搁下刀叉,凝神看他。
谢朝的叉子戳在牛排上,扎进肉里。
现在他有些不确定了,怎么可能这么巧?生活又不是电视剧,怎么能狗血得一塌糊涂呢?
谢朝掀起眼帘,定睛描绘安格斯的脸部轮廓,试图和记忆那个黑发黑眸的友人做对比。
时间过去太久了,他已经不太记得那人的具体相貌了。
七年是条鸿沟,高中毕业的人大多数都忘却了自己小学同学的模样。
而且人在不断变化,谢朝记忆力一般,也没指望自己能完全想起来。
可是安格斯活生生地呈现在他眼前,谢朝仿佛能越过此刻的时光,刻画出他七年前的容貌。
脸庞还没有现在这么锋利,但是已经初具雏形。
眼角的泪痣不知何时没了,现在的皮肤光滑得不见一丝瑕疵。
颊边的少许婴儿肥彻底不见了,取之而代的是刀削的轮廓。
头发恢复了栗色,眼睛重新湛蓝。
身上的气质原本只是淡然宁静,其间偶尔透露出少年人的冲动活泼。
现在再也没有少年人的感觉了,浑身充满了上位者的气势,还夹杂着成熟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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