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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4页)

可老骆驼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在猪的话题下,他开始放眼世界了。

老骆驼说,端方你可不知道,其实外国人也养猪。

丹麦,知道的吧,它就有兰德瑞斯白猪。

我们猪圈里的约克夏,它的老祖先其实在英国,后来呢,英国人把它带到了澳大利亚,再后来,它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

美国人也养猪,最著名的有两个品种,杜洛克,汉普夏。

还有比利时的皮特兰。

还有加拿大的拉康比。

多了。

端方睁开眼,坐了起来,望着对面的老骆驼,盯住了他。

这个人他不认识了,这个人是谁呀?端方以为这个养猪的老头连一个字都不识的,居然是个学问家呢。

还一嘴一个丹麦,一嘴一个澳大利亚。

这些外国的国名从老骆驼的嘴里冒出来,太吓人了。

像做梦。

这个人是老骆驼么?老骆驼的身子靠在马灯的底下,在墙上蹭了几下痒,诡秘地笑了。

老骆驼小声说:“我在县城里学过。”

老骆驼在一九五七年到县城里学过养猪,那时候人民公社刚刚成立。

话题扯到了一九五七年,老骆驼的话又多了。

——那可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啊,老骆驼说,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两个大馒头,比拳头还要大,一个星期还可以吃一回猪肉。

说起猪肉,老骆驼舔了舔嘴唇,话题又岔开了。

——这猪呢,就是吃的。

猪身上每一块地方都能吃,哪一块最好吃呢?端方你肯定不知道。

让我来告诉你。

小母猪屁股后头的,那个,尾巴下面的,那个,知道了吧,哎,就是那个。

最好吃。

我知道你没有吃过。

可我吃过。

好吃啊,好吃。

端方哪,别看我们天天养猪,我们反而吃不上猪肉。

我已经四年没尝过猪肉的滋味了。

老骆驼没有在猪肉的滋味上做过多的纠缠,他的话锋一转,扯到卖猪上去了。

卖猪谁不会呢?把猪赶到镇上去,过了磅,收好钱,行了。

可猪不是这样卖的。

老骆驼说,卖猪可有讲究了。

最大的讲究就是喂,也就是最后的十天。

在最后的十天里,我可以让它一天增加四斤的肉。

你信不信?老骆驼说,猪肉七毛三分钱一斤,四斤肉,三四一十二,四七二十八,一天就是两块九毛二,十天就是二十九块二!

假如,我是说假如,十天以后我们要卖猪,第一天要干什么?老骆驼问,第一天我们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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