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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为小帅哥,一路上不知摘取了多少。
若不是从圣灵山盗取得都是珍品的话,小白肯定会丢掉,来储存灵果。
这日在森林里,急速行进的小白猛然停了下来。
小鼻子略微一嗅,“凭气味来辨别,肯定有大量的魔灵蜂王蜂蜜,哈哈哈……我怎么这么运气好呢?”
小脑袋里有关信息一闪而过。
魔灵蜂王,上古异种,是黑魔王蜂与灵王蜂杂交遗留物种。
专采集吸取天材地宝的精华,酿制成蜜。
可替代人族所有已知的任何丹药。
蜂蜜,《神农古经》中说,“生而性凉,熟则性温,甘而平和,柔而濡泽,缓可去急,和可致中。
故,补气血,生新肌,润五脏六腑,和营卫,通三焦,开八脉,亦可解毒,美容养颜。”
魔灵蜂王蜂蜂蜜的功效,是普通蜂蜜的万倍不止。
其酿制到成蜜,所需时间漫长,成品蜜永不变质。
然而,正是魔灵蜂王蜂蜜的独特神奇。
使得无极大陆各族,用尽各种手段去获取。
这种行为,导致魔灵蜂王几乎灭绝,无极大陆再无人见过其踪迹,也忘记了这神奇之物。
不想。
今天被小白碰上了,换了别人许不会发现。
毕竟,此物已近乎绝迹于无极大陆。
漫长的岁月过去,人们已渐渐淡忘了其存在。
偏偏小白,恰好是知其存在的为数不多的人、兽中的一只灵鼠。
知其能辅助丹药,完美发挥功效,同时还可提升丹药的品质。
魔灵蜂王蜂蜜是炼丹师梦寐以求的圣物。
在圣灵山,小白见过两滴魔灵蜂王蜂蜜。
非常眷恋它的味道,甘香醇美,让它迷醉。
可惜圣佛寺佛祖没有给它机会,直接与一名心腹服用了。
之后,小白舔过那小玉瓶,光气味就让它回味了好长时间。
当时,好像圣佛寺佛主与心腹遭了一个叫“风流”
的伏击暗算。
“都是一帮饭桶,枉费我们圣佛寺的倾力栽培,为他们提供了海量资源,竟然让这小子仍然活在这世上,修为还越来越高!
该死的!”
法称脸色枯黄,神情恍惚却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叫。
“叫什么叫,如果叫可以解决问题,那驴早就统治无极大陆了!”
佛主脸色也是惨白,声音却仍然平和,不急不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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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下面的小白腹诽:“你们可不就是一帮秃驴,还是妄想一统无极大陆文明的秃驴!”
“身为出家之人,我们应当以慈悲为怀。
但是,降妖除魔也是我佛门弟子应尽的义务。
什么绝世妖孽,一定是妖魔鬼怪上身,兴许是那个妖灵夺舍也说不定!
遇事要静,静能生智。
法称啊!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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