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敢说,你对我没有一丁点的感觉吗?”
姜晓咬着下唇,挑眼看他。
今天的她,是刻意精心装扮过了的,就不相信,唐裕看了会不动心。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是不喜欢吃鱼的,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是不喜欢偷腥的。
所以,不是不喜欢,只是你没做到位而已。
“你说,你家里的那一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哪里懂得这个中滋味和美妙?这些天,唐总何必忍耐的这么辛苦呢?试想一下,这些日子,你我欢愉一场,等到你妻子生了孩子以后,你回归你的家庭做你的好丈夫,我呢,也已经得到过你了,可以继续游戏我的人生,这么两全其美的事,为什么不做呢?我相信,你的妻子也会同意的,这段时间,我帮她满足你的渴望,难道不好么?”
姜晓说这些话的时候,可不是闲着的,手上的动作一直不停,从脸颊到胸前,甚至一路往下。
在摸索到他皮带的时候,唐裕终于按捺不住,一下子扣住了她的手腕,面色一沉,“我已经警告过你很多次了,不要挑战我的底线!”
说着,一甩手,用力的将她抛开。
被猛然的力道甩到了地上,从他的身上整个儿翻下来,姜晓可谓狼狈得紧,脸上闪过一抹愤怒,顿了下,又很快调整过来,也不急着站起来,只是笑着说,“何必呢?这种事你情我愿,如果你担心被人知道了不好,你不说我不说,又有谁知道呢?”
“也许对你来说,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对我来说,这是原则性的问题。
我不想跟你解释,也不屑于跟你解释,因为你根本就不会懂!”
站起身,唐裕说,“我只能跟你说,这是最后一次,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否则下一次,我就不只是从我身上把你扔下去!”
看着他走向门口,姜晓终于从地上爬起来,笑的愤愤然,“好,唐裕,你有种,你很有骨气,很男人,很man!”
晃晃悠悠走到他的面前,伸出一根大拇指比着,“不过你不要忘了,下个月就是股东的大会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可以重新投票选举下一任总裁的吧?就凭你现在这样的表现,你觉得,你还能连任吗?”
她走到唐裕的面前,唇角噙着冷笑,“你不傻,你也很聪明,应当知道你弟弟不是什么善茬,紧锣密鼓的可在忙活着。
我听说,很多股东都已经跟他达成了私下的协议的,你确定,真的不要我这关键性的一票?”
冷眼看着她,唐裕说,“我唐裕从不觉得,我坐这个位子,需要靠这种手段。
我不屑,也不耻!
姜晓,如果你还挂念着你爷爷的那点面子,自重吧!”
姜晓连连点头,“好,说的真好!
我听着都觉得感动了,希望你不要后悔!”
说完,一推开他,就要往外面走去。
这时,门突然开了,唐逸从外面正要进来,看到这情形,愣了一下。
“大……”
话就这么顿在口中,“那个,我等下再过来。”
“不用了!”
姜晓斜睨了唐裕一眼,然后走到唐逸的身边,突然一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我走,你留!”
说完,在他的唇畔印了一记吻。
水眸飞挑,睨向唐裕,带着几分挑衅的笑意。
章节不完整?请百度搜索飞su中wen网feisuzhongwen阅读完整章节或访问网址:
閱讀完整章節,請訪問 飞su中wen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