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第2页)

比他们强一个层次的人,属下称之为铜衣影卫,共八十六人,穿红衣。

再强的,属下将他们称之为银衣影卫,只有二十人,穿白衣。

这二十个人是目前影卫中身手高强,以一敌百的人物!”

“最高级别的,属下称之为金衣影卫,只有……两个人。”

“哦?”

刘凌来了兴趣,接着问道:“铁衣影卫,身手如何?”

赵大道:“以属下的身手,最多对付六七人,能保命身退,再多则必死。”

“铜衣影卫呢?”

“以属下的身手,对付两三人已经是极限,有败无胜。”

“银衣影卫?”

“以属下身手,一对一或可不败,一对二必死无疑。”

“金衣影卫呢?”

刘凌这时已经开始激动了,铁衣影卫和铜衣影卫暂且不提。

这银衣影卫简直就是宝贝了,二十个赵大一样身手的人物,用在战场上偷袭刺杀,窃取情报简直就是一只特战小分队!

银衣影卫已经如此,刘凌对那数量稀少到仅有两个人的金衣影卫的兴趣更加的浓厚了。

赵大吸了口气,一脸严肃的说道:“属下不知道。”

刘凌怔住,随即反问道:“不知道?”

赵大郑重的点了点头解释道:“以属下的身手,根本就试探不出这两个人到底有多深的修为。

属下只是知道,这两个人任何一个,都能轻而易举的杀了属下。

以属下的本事,无法得知他们到底有多强!”

听到这里,刘凌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个赵大,确实是个人才啊,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竟然招揽到两名这样的绝顶高手来!

要知道赵大的身手比他亲弟弟赵二还要强上那么一分,而两名金衣影卫竟然能随随便便的击败赵大,由此可见这两个人的实力有多雄厚了。

不知道若是对上季承云,会是什么样子呢?

“这两个金衣影卫,你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

这是刘凌现在最关心的问题,若是那两个人来路不正的话,就算是身手再高强也不能用了,甚至,还要杀了灭口。

这样的人杰,刘凌还想不到他们有什么理由心甘情愿做一名生活在暗处的影卫!

不会出名,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赵大看出了刘凌的忧虑,他解释道:“这两个人是一对孪生兄弟,哥哥叫聂人敌,弟弟叫聂人王,是季承云介绍过来的。

季承云说这两个人曾经救过他的性命,是可以信任的人。

而且,这两个人因为某些不能告人的事,必须找个地方隐藏起来。

属下也曾问过这两兄弟的来历,季承云也说不知道,只说这两个兄弟来头极大,但是仇家的来头更大,所以这两兄弟走投无路来找他,正好介绍到影卫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