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宁宫如今安静的很,养德宫倒是时常来报,说十二皇子大哭不止,请天元帝前去。
天元帝开头还去了几次,每每他去了,十二皇子就会冲着他笑,高兴地不得了。
等他要走了,就会大哭不止。
天元帝一开始还觉得是孩子亲近他。
可是帝王素来多疑,等次数多了,他并不怀疑自己的儿子,反而怀疑这是玥充媛和容妃邀宠的手段,当众斥责二人,将二人骂的抬不起头来,如此这才消停了一段时日。
只是不想,今日养德宫,竟还有人来请。
天元帝微微皱眉,道:&ldo;着太医过去。
&rdo;又道,&ldo;再传朕口谕,若再有下次,容妃和玥充媛,就不必再养着十二皇子了!
这般不会照顾皇儿,以后,也用不着她们了!
&rdo;
天元帝的口谕一出,十二皇子终于不再闹腾了。
无论如何,容妃和玥充媛,都是实心实意的爱护他的。
棠落瑾在东宫听说此事,也只是稍稍勾了勾唇角,就接着跟宁君迟练武。
从前棠落瑾以为,拳脚之事,他只要用来强身健体就好,可如今看来,他不但要靠拳脚功夫强身健体,还要靠着他上战场。
如此一来,原先学的那些,就不太够用了。
&ldo;手还是那么冷。
&rdo;宁君迟见棠落瑾出了汗,就叫停,等给人擦了汗,拉着手的时候,就发现少年的手上,仍旧一片冰冷,顿了顿,道,&ldo;如今才是十月,你的手就这样冰冷了。
等到了寒冬腊月,如何受得?&rdo;
棠落瑾道:&ldo;去年如何受得,今年便如何受得。
&rdo;
皇后高明,哪怕那一碗汤,一只蟹,不曾要了他的性命,也让他几乎一年到头,保守手脚冰凉之苦。
可是这些于如今志在皇位的棠落瑾来说,都只是小节而已。
宁君迟道:&ldo;那明年呢?小七当真想好了,明年,当真要去云贵?吐蕃如今已是吐蕃帝国,兵力强盛,比之突厥更要广阔。
小七若要与其作战,怕是为时尚早。
&rdo;
棠落瑾喝了口水,道:&ldo;明年的确是有些早。
可是我与父皇计算过,如今百姓休养生息数年,若后年征兵,练兵一年,大后年或再过一年,或可和吐蕃一战。
吐蕃数次侵犯云贵,夺我大棠百姓性命,若再不想法子,将他们打退,只怕边境之地,要退让的,就变成了大棠了。
&rdo;
吐蕃如今,号称有七十万大军。
虽然这数目有差,但也能看出,其兵力的确强盛。
饶是大棠,也只能暂时和它虚与委蛇。
只是吐蕃心大,在将其两位公主分别送到了皇宫和东宫后,仍旧不改往日作风,时常侵扰两国边境,如此,大棠就容不得它了。
宁君迟这才不再劝,而是每日给棠落瑾&ldo;加训&rdo;,亲自教他打架作战。
‐‐太皇太后的孝期在明年五月。
棠落瑾明年五月后,就要离开长安,然后远赴吐蕃战场,既为打仗,也为军权。
一去不知几年。
而他却只能站在长安,遥遥望着吐蕃,惦念着或许不该惦念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三舅舅将来的将来也会上战场哒~~还有恋爱……未成年人不许谈恋爱来着,古代也要长到十六岁才行‐‐参加当初被大修过的小秀才和大猎户tat~~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