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记住,是晚上。
&rdo;
她这会儿完全没心情理会自己的笨徒弟,一番心血,竟就被他理解成这样,她能有好脸色才怪。
赵宇呵呵讪笑,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如风一般冲回了院子。
好嘛,这会儿他也知道误会闹大了。
师傅难逢难遇才送自己一个礼物,虽然礼物是棺材,一般人不喜欢,可铸棺的材料却是所有人都喜欢的。
费尽心思送自己一口金棺材,完了,还被自己拉着哭丧了一顿,是谁心情都不好。
赵宇为了弥补犯下的错,中午煮饭时,愣是拿出十二分心,大展身手,做了一顿特别丰富的大餐出来赔罪。
赵萱也是有脾气的,哪会被一顿饭就收买呢?吃完饭后,饭碗一丢便回了房,期间连个眼神都没甩给赵宇。
夜,寂静安祥。
吃完晚饭后,嬴政就抱着书躺回了棺材,而赵萱,则是一个下午都没从卧室里出来,连晚饭都没有出来吃。
嬴政今儿终于从赵宇买回来的书籍中,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他并没有急着去翻看大秦史记的后半段,而是从头开始看起,似乎是想回顾一生,他看得极为仔细,不错过史记里的一字一句。
这史记虽说与现实有所出入,但也相差无几,事件几乎都能对上。
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已把史记看到他驾崩的地方。
而越到后面,他越是犹豫。
朝代更替,鲜血染堂。
他怕,怕儿子们在他死后,刀剑相向,自相残杀。
嬴政静静靠在棺材边,眼神忽明忽暗,踌躇了大半会儿,最终还是翻开了那一页。
他沉着血眸,越住后看,眸子越是深沉。
&ldo;啪!&rdo;书本用力合上的声音在静谧封闭的空间中突然响起。
嬴政血眸暴怒,一声压抑不住的咆哮声在夜空中突然响起,声音充斥着道不尽的悲哀。
赵萱正在打坐养神,听见那道怒意惊天、却又带着深深悲恸与凄凉之意的声音,黑眸突然一张,瞬间消失在了房间。
看着满室凌乱,纸屑纷飞的屋子,赵萱洁额紧紧一皱,当下便明白了原因。
她轻叹一声,就知道会是如此。
当初,她就极力回避有关大秦的问题,就是怕嬴政失控。
不管嬴政在位之时是如何的不近人情,但他依旧是个父亲,哪有当父亲在得知儿子们自相残杀后,还能坐得住的。
&ldo;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他们是兄弟,是亲兄弟…&rdo;嬴政血眸深红,毅然隐忍怒意,眼底尽显悲凉。
赵萱看着背对着她的人,摇摇头。
现在这年头,同父同母的兄弟为了父母的家产都会翻脸无情,何况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更别提,他的家产还不一般的大,而是整个天下。
能不相杀才怪。
赵萱犹豫着该用什么语言来安慰这个内心遍体鳞伤的父亲,却不想被隔壁屋的傻徒弟搭救了一把。
&ldo;啊啊啊啊!诈尸了……&rdo;夜空中,一道惊天地泣鬼神的狂叫声突然响起,刺得人耳膜发痛。
第41章见面就砍
赵宇被吓得下意识吼了一嗓子后,反应极快地退到墙壁下,探手,把挂在墙上的青锋取下来横在胸前。
一套动作,他做得如云流水,没有一丝待滞。
他瞪着黑圆的眼睛,紧紧盯着突然推开的棺材盖子,从里面坐起来的&ldo;人&ldo;。
黑夜下,影子影影绰绰,让人看不真切。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