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船上,李旦站在船头,看着远处一座庞大的小岛慢慢接近。
想必这就是所谓的千瑚岛了,果然如名字,在岛屿的周围海底下,各色的珊瑚在阳光下,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粗略看去,岛上人来人往,根本就是一个超大型的城镇一般。
而划船的两位,是一对双胞胎,起得也简单,大宝和二宝。
看得出来,他们的父母很宠溺他们,只可惜,这两宝贝老是喜欢惹祸。
就像这次,两人偷偷自己做了一艘简易小舟,趁着没人发现,溜了出去。
因为前不久海妖和这边的人类刚发生了一场大战,听说死伤惨重。
好在人类这边,有周边其他岛屿的修炼者前来帮忙,险胜一筹,并将海妖又往远处赶了赶。
为避免它们再度打回来,岛上的许多男人都驾着船,到深海抢夺资源去了。
这俩兄弟也不甘寂寞,老妈稍没注意,也跑了出去,看能捡点家当吗。
毕竟他们也是小男子汉了。
然后,就看到了李旦坐在一头‘海蛇’身上,这不是其他地方赶来相助他们的灵修,还能是谁。
千瑚岛上,灵修很多,有本地的,也有外来的,因为光靠他们凡人,是打不过海兽的,更别说,有着灵活头脑,可以指挥偷袭的海妖了。
当然了,李旦的皮肤却是他们见过最好的。
靠海的人,一个个脸都是黑黝黝的,哪怕是周围岛屿过来相助的灵修,同样是。
这一定是陆地上那些宗门来的人,这可惜他们没去过那里。
听父母说,内陆老远了,而且陆地上人阴险狡诈,比海妖他们还危险。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他们天生适合在这里生存。
“李大哥,你真的是从陆地来的?”
俩兄弟一前一后用桨划着,小小的舟上,放着好几个坚硬的武器,这些都是他们从那些死去的海兽身上扒拉下来的,此刻问话的是大宝。
两人长得一模一样,李旦也分不清谁是老大老二,看前后位置瞎懵吧。
李旦顺势坐下来:“算是吧,这里距离内陆很远吗?”
大宝摇摇头:“不晓得,我们最远只去过临边的碎星岛,不过你可以问葛阳爷爷,他年轻的时候去过,而且本身还是一名聚灵境强者,多亏有他的带领,我们才能一次次的击退海兽。”
“葛阳?聚灵境?”
李旦自言自语。
聚灵境他当然知道,凝气、化元、聚灵,这是修炼者公认的进阶方式,三师兄陈海和四师兄凌枫两人,就是聚灵境。
所谓化元,是将期初经脉中的所有灵气化为更有爆发力的液态。
而聚灵,则便是主修魂魄了,以识海为基础,以所有液态灵力开始聚魂,直至造就出一个迷你的小人。
一旦达到聚灵境,就可以更加感应到天地的一些法则,甚至借势,发挥出难以想象的威力。
李旦没想到,这等地方竟然有一名聚灵境强者守卫着。
在后面划船的二宝则连忙道:“不过葛阳爷爷带着大伙,开着大船去捡更好的东西去了,估计得两天才能回来,李大哥可以先去我家住着。”
李旦听闻,只能如此。
因为现在没地图,连自己所处的方位都不知道。
一个破洞穴的暗河里,怎么会有个传送阵呢,弄得现在好尴尬。
“天杀的,我大半个岛都找遍了,谁让你们出去的,要死也给家里留一个啊!”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