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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我的生命中,她就是全部,我不知道她走了以后,还能做些什么。”

我的心很乱,那些过往仿佛历历在目,看着陈思源那由于哭泣而起伏的后背,伸出手轻轻拍了拍。

这样的安慰,虽说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但是足以证明,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

是的,母亲终于了却一生,圆满的离开了我,也丢下了这个守护了她三十年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从不曾有机会对她表白,就这样一切都结束了。

我不知道陈思源是怎样做到面对一个无情无欲又无乐趣的女人多年不变的,大段大段的回忆让他有些失控,继续说道,“在我眼里,她只是个可怜的姑娘,我从未将她看待成不同寻常的,如果可能,我愿意就这样一直守着她,希望看到她幸福,而不是现在的结局……”

对于结局这两个字,他说得很犹豫,我似乎理解了一些。

如果可能,我想他很希望母亲能有更传奇的事情出现,哪怕只是远远的看着,也好过一颗陨落的星辰暗淡无光,而这个故事如今只能从结局开始向前讲述了。

第一章不请自来

2022年,我在都城即将读完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就到了巴诺市的一家电视台实习,阴差阳错留在了一档历史栏目组里当编导。

因为这份喜爱的工作,也因为母亲馥汀兰,我唯一的亲人,于是我结束了像空气一样自由的生活,到了巴诺市。

我很不喜欢与母亲面对面,尤其讨厌她的那张脸和那双眼睛。

我经常在外面称呼她为那位,或者馥先生,几乎没有人听见我提起过母亲,或者用过什么亲昵的称呼,那么以下的描述中我依然遵循以往的习惯,称她为馥先生或馥汀兰。

在我心中,她才貌出众,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她严谨刻板、正派规律、精通历史,沉静的以至于一切情感都与她格格不入,我甚至怀疑过她是一只完美无瑕的机器,因为在我的有生之年,她从未衰老过,确切的说,她是个奇怪得令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异类,不老不死的那一种。

当我与她的面貌特征长到同龄时,是在二十五岁,而她的年龄说出来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已经有一百又十岁高龄了,我与她有一张同样的脸,这是我最讨厌面对她的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她那双永远让人看不透冷冰冰的眼睛,像万古枯木般,让我不知不觉感觉似乎就要掉进了那错误的家庭地位里,我究竟是她的谁,或者她根本不希望我是她的谁,反而她看待那些古物件时,眼神中总能涟漪出不同。

我从未听她说过对女儿疼爱的情话,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从她的描述中,那人已故且原因不明,我甚至没有发现过那人的任何蛛丝马迹,连一件遗物都没有。

我的人生有两大愿望,用我卓越非凡的观察力去探究我这位奇异母亲的不老原因和找到我的亲生父亲,如果说有什么线索能够打破那些难解之谜,那就是我们家世世代代流传的古玩了。

说不清楚我是为了探究真相爱上了古玩,还是因为什么,尽管她莫名其妙的反对我的爱好,但与她何干。

陈思源是我和馥汀兰身边唯一亲近的人,我称他表哥,比我大五岁,从小照顾我并一起长大,没有血缘关系那种,是馥家族留下的管家系后代,负责帮助馥汀兰打理日常生活,管理着一家私人博物馆,那馥先生的称呼也是源于他。

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恭恭敬敬的站在馥汀兰身后的一边,外显谦和,话却很少,是一个整齐的男人,个子很高,骨感的棱角分明的脸颊,面部轮廓几乎挑不出什么缺点,只是那薄薄的唇紧闭看起来有些严谨的刻薄,与馥汀兰有异曲同工之感。

陈思源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喜欢收集黑胶唱片,平时与我跟馥汀兰共住一处宅院。

我很少与他们晤面,除了每周末必要的家庭晚餐,我们各住宅院的一方,谁也不会干扰谁。

四月十七日是周末最后一天,由于是初春,馥汀兰躲在书房里,裹着一张羊毛毯子,依然埋头于旧书堆中。

馥汀兰的日常生活均与古玩有关,经营一家小古玩店,四处淘淘宝贝,而每到周末她就是这个样子,特意挑出一天时间在家陪我,她说希望我们的关系更像朋友,可更多的还是各忙各的。

陈思源在厨房与保姆忙碌着晚餐,因为这个季节的房间里太过阴冷,我半卧在客厅的天井下的沙发上准备着单位下周选题会的内容,一缕阳光暖洋洋照在脸上,听着老式留声机里咿咿呀呀放着上世纪二十的歌曲感觉有些犯困,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

“馥芮白,你姐呢?我刚在古玩市场收了一件好东西,想让她帮我掌掌眼。”

我本能的身体一激灵,从沙发上滚到了地毯上,同时拨开那手掌,这才发现院子的大门被我养的那只调皮的萨摩耶犬“狗”

撞开了,是的,我这只宠物名字叫“狗”

,而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叫陈传柏,我叫他柏叔,在隔壁开了一个小古玩店,属于那种超喜欢走街串户的性格,我们搬到巴诺市不过两年,这门槛倒是属他踏的最多。

柏叔宝贝一样捧在怀里一支青花瓶子,带着好奇的眼神在宅院里四处溜达。

当他走向一间挂着帷幕的房间门口时不自觉的停下来,迎面走出的馥汀兰,让柏叔不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马上收回那些猎奇的目光,脸上堆回了笑容。

“那个,w小姐,这可是乾青花?”

柏叔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透出了无限的贪婪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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