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究竟是十分的仁慈,还是百倍的残忍?
voldeort也说不出来,但如果这就是邓布利多牺牲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而培养出来的终极武器,那么无疑,他是成功的。
在世人看来,哈利是个合格的救世主,光明的引路人,却完全忘记了这个瘦弱的男孩,在十一岁的时候就杀过人,此后的人生更是荆棘重重,血腥满地。
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告诉他杀人是不对的。
是的,因为他杀的都是人们口中的坏人,肮脏的,黑暗的,纯粹的坏人。
在哈利的眼里,这就是真理,这就是真实,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原貌。
但在voldeort看来,这种性格是很不正常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黑白两色,太过纯粹所带来的结果,往往是毁灭,不是自身,就是整个世界。
但过去怎么样并不要紧,voldeort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有几分邪气,亦有几分坚定。
时间还有很多不是吗?
他望着面前小小的身影,心中泛起几分暖意。
至少哈利想过要改变,而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总有一天,他们能达到理想的境地,无论那扇门推开后是鲜花漫天,还是尸骨遍地,他们,都不再是一个人。
1931年1月,伦敦还笼罩在冬季的严寒中,漫天飞舞的雪花遮盖了整个城市,无论是美善还是丑恶,通通都被掩盖其下。
直到,郊区树林的一场大火,烧红了半边天际,与银白的飞雪交相辉映。
这场大火最终被熄灭,但没有人知道,它的火种被妥善地保存了起来,总有一天,它将再次燃起,直至蔓延整个英国,烧掉一切伪装。
更没有人知道,在这场大火的照映下,有两个孩子,携手而行,他们路过的雪地上,留下了两排清晰的脚印,这脚印是如此紧密地挨在一起,以至于没有人能分得清它们究竟是属于谁的。
关于私奔所引发的共浴
冬日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
自然是泡澡。
被寒风的凌虐了一整天后,回到温暖的房间内,倒上一整缸的热水,然后泡进去,让来自热水的最自然的温暖,顺着血管驱走身体里的每一丝寒意,如同回到了母体中般地温暖安全。
就如同此刻的哈利和voldeort。
在树林边的旅店中,他们轻易地被留宿了。
事实上,他们唯一做的,就是哈利辛酸的流泪以及voldeort饱含血泪的解释。
就这样,旅店老板‐‐‐一对和蔼的老夫妻,慷慨地留下了两位&ldo;小天使&rdo;,当然,是免费。
谁能找两位孩子要旅费呢?何况是这么两位可爱的孩子。
哈利似乎在补充方才流失的水分般,将头埋入水中,&ldo;咕噜噜&rdo;地吐着水泡,不一会儿就坚持不住,冒出水面呼吸几分钟,周而复始,乐此不疲。
&ldo;白痴。
&rdo;身旁的voldeort对他的行为极其不屑,发出了大大的哼声。
哈利满头黑线地看着从进入浴缸以来,跟老头一样一直趴在缸沿上不动的voldeort,果然年龄决定一切吗?oh,他差点忘记了voldeort重生前也算是个几十岁的老爷爷。
于是,他用颇为同情的目光望向voldeort。
&ldo;你在看什么?&rdo;voldeort敏感地察觉到了哈利眼神的变化,而且他此刻的眼神中蕴含的东西让他有些毛骨悚然,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将突如其来的寒气驱除干净。
&ldo;没,没什么。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