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第1页)

秦慕慕也在,不过她却不急着上前,仿佛有什么心事,时不时往南边的湖岸的柳树林看去。

不多时再往那边看去,她人却已不见了。

陶嫤眼珠子转了转,唇畔露出慧黠的笑意,她故意等了一会儿才站起来,&ldo;我来时匆忙,这才发现有个东西忘了拿,我先回去一趟。

你们可以四处走走,园子后面有一处石榴园,那里石榴花正开得火红,漂亮极了。

&rdo;

几个姑娘频频点头,笑着让她快些回来。

陶嫤没带丫鬟,让白蕊玉茗去招待她们,她则沿着湖畔一直往前走。

湖面上的莲蓬都熟了,小荷才露尖尖角,蜻蜓在上面翩跹飞过,点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圈的涟漪。

没走多久,前面便是浓荫的柳树林,林子前方是一座搭在水面的九曲桥,桥的那头连着湖心亭。

目下桥边立着两个人,正午的阳光透过柳荫洒在他们身上,光影斑驳,远远看去,竟有几分郎才女貌的意思。

陶嫤眼尖地看到不远处还有一个人,正是秦慕慕的父亲秦中仁。

她大抵明白了怎么回事,抿了抿唇,走上前去。

小姑娘清脆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夏日午后,伴随着树上阵阵蝉鸣,悦耳又动听。

&ldo;魏王舅舅,你在这里做什么?我想去采莲蓬了。

&rdo;

☆、第68章救美

伴随着这一声,是她翩然而至的身影。

走近跟前,陶嫤好似才看见被柳树挡住的那个人,惊讶地掩住粉唇:&ldo;秦姑娘怎么也在这?&rdo;

秦慕慕哪知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她跟江衡的话才说了一半,顿时既尴尬又窘迫。

她心思不纯,被人当场抓住了,心里难免有些恼羞成怒,然而对方是郡主她不好表现得太明显,便牵唇哂笑道:&ldo;我方才在亭子里待得闷,便想到这里走走,未料想阿爹和魏王也在这。

&rdo;

说着往前方睇去一眼,正是秦中仁所站的地方。

陶嫤拉长声音哦了一声,既像顿悟又像别有深意,&ldo;秦姑娘一来就遇见魏王舅舅了,可真是巧呢!&rdo;

这句话恰恰应了那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秦慕慕心虚,唯有将计就计,羞赧地低下头去算是默认了。

江衡看着小不点剑拔弩张的模样,深邃的乌瞳染上笑意,&ldo;叫叫,你方才说想做什么?&rdo;

他刚才酒喝得多了,想到后院吹吹风清醒清醒,恰好跟秦中仁一块出来。

秦中仁说想看看湖心亭盛景,于是江衡便把他带到这里来,站了一会儿准备回去,正好在岸边遇见走来的秦慕慕。

秦慕慕正要问他上回的茶叶好不好喝,其实那不是她哥哥送的,是她亲自来送的。

殊不知江衡早就知道的,对她没有多少好感,拘于礼节不得不站着听她说完,没想到还没开口,便有小不点替他解围。

陶嫤总算想起来自己说了什么,她说想摘莲蓬,其实是一时兴起,随口胡诌的借口。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