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半完工的别墅本就没有光源,加之又有大雨遮挡视线,袁知秋只能看到身前那黑影委顿在地,一声不吭,无声无息,也不知打中了还是没有打中。
然而下一秒,一个人影从袁知秋斜后方忽然冲出,如同饿虎扑食一般,狠狠地撞到了袁知秋身上。
——中计了!
当袁知秋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刚才殷嘉茗脱掉自己的黑色西装外套,用它引开了袁知秋的注意力。
所以现在他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衬衣,在黑暗中对比鲜明,倒是比先前显眼了不少。
不过现在袁知秋已经没有开枪的机会了。
因为殷嘉茗正死死抓住他持枪的那条胳膊,往新糊的水泥墙撞去。
殷嘉茗是自小好勇斗狠惯了的,打架就没怕过谁。
他这一下用尽了力气,全身的重量都压了上去,愣是把跟自己身高体格相差不远的袁知秋压得向后栽倒,后背重重地砸到泥地里。
“咚!”
袁知秋的枪落了地。
他挣扎着就想去捡,殷嘉茗却一点不给他机会,一拳便朝着他的脸抡了过去。
两人扭打在了一处。
这时候,什么招式、什么技巧都不再重要,他们就像两只搏斗的野兽,滚在泥浆里,拼命地挥拳、踢腿,往对方身上胡乱招呼,都想将敌人置诸于死地。
混乱之中,袁知秋的枪早不知被踹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黑暗与暴雨几乎封闭了两人的五感,令他们连睁眼都困难,就更别说在如此混乱的场面下寻回手枪了。
乱斗中,殷嘉茗用手肘压住袁知秋的喉咙,另一只手挥起拳头,就要往他的太阳穴打去。
然而下一秒,剧疼袭来,有什么锋利的东西擦过他的右臂,划拉开一道深深的血口。
关键时刻,殷嘉茗果断松手,身体朝旁一倒又一滚,险险避开了冲他胸口来的利刃。
袁知秋手里正握着一把折叠蝴蝶刀,刀刃不长,却极锋利,在主人手里一翻,不知反射到了从哪处漏进来的一丝微光,刃口隐隐闪过一抹血色。
“来啊!”
袁知秋咬住牙关,从齿缝里漏出一句低语,声音不高,却透着凶狠的杀意
“殷嘉茗,我要杀了你!”
殷嘉茗后撤数步,与袁知秋拉开了距离。
他的目光落到了袁知秋的蝴蝶刀上。
袁知秋抬起手,用衣袖擦掉流进眼里的雨水血水,又狠狠的啐了一口,吐掉一只被打断的牙齿。
然后他抬起手,将蝴蝶刀横斜在胸前,摆出了一个对敌的起手式。
这是袁知秋用得最顺手的武器,甚至比枪使得还溜。
他以前用这把蝴蝶刀杀过人,还不止一个。
而现在,袁知秋坚信,殷嘉茗会是他的下一个刀下亡魂。
两人隔着数米距离,再度对峙起来。
忽然,殷嘉茗突兀地开口了
“你就是用它,杀了阿虎的?”
袁知秋哈哈笑了起来。
“你猜得没错!”
他睁大受伤的那只眼,隔着雨幕盯住阴影中那一抹白影,眼底血红,目光比手里的刀还要狠厉
“放心,我马上就送你去见你那好兄弟!”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