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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光是理论文章,就是电视剧、小说作者也会把自己的动机神圣化;然后把自己的作品神圣化,最后把自己也神圣化;这样一来,他就像天兄下凡时的杨秀清。
我对这些人原本有一些敬意,直到去年秋天在北方一小城市里遇到了一批刷猴子的人。
他们也用杨秀清的口吻说:为了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大家的精神需求,等等,现在给大家耍场猴戏。
我听了以后几乎要气死——猴戏我当然没看。
我怕看到猴子翻跟头不喜欢,就背上了反对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罪名;而且我也希望有人把这些顺嘴就圣化自己的人管一管——电影、电视、小说、理论文章都可以强我喜欢(只要你不强我去看,我可以喜欢),连猴戏也要强我喜欢,实在太过分了——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猴子,尤其是见不得它做鬼脸。
现在有很多文人下了海,不再从事文化事业。
不管在商界、产业界还是科技界,人们以聪明才智、辛勤劳动来进行竞争。
唯独在文化界,赌的是人品、爱国心、羞耻心。
照我看来,这有点像赌命,甚至比赌命还严重。
这种危险的游戏有何奖品?只是一点小小的文名。
所以,你不要怪文人下海。
假设文化领域里的一切论争都是道德之争、神圣之争,那么争论的结果就该是出人命,重大的论争就该有重大的结果,但这实在令人伤心——一些人不道德、没廉耻,还那么正常地活着,正如孟子所说:无耻无耻,无耻矣!
我实在不敢相信,文化界还有这么多二皮脸之人。
除了这两种结果,还有第三种结果,那就是大家急赤白脸的争论道德、廉耻,争完了就忘了;这就是说,从起头上就没有把廉耻当廉耻,道德当道德。
像这样的道德标准,绝不是像我这样的人能接受的。
我认为像我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我们热爱艺术、热爱科学,认为它们是崇高的事业,但是不希望这些领域里的事同我为人处事的态度、我对别人的责任、我的爱憎感情发生关系,更不愿因此触犯社会的禁忌。
这是因为,这两个方面不在一个论域里,而且后一个论域比前者要严重。
打个比方,我像本世纪初年的一个爪哇土著人,此种人生来勇敢、不畏惧战争;但是更重视清洁。
换言之,生死和清洁两个领域里,他们更看重后者;因为这个原故,他们敢于面对枪林弹雨猛冲,却不敢朝着秽物冲杀。
荷兰殖民军和他们作战时,就把屎撅子劈面掷去,使他们望风而逃。
当我和别人讨论文化问题时,我以为自己的审美情趣、文化修养在经受挑战,这方面的反对意见就如飞来的子弹,不能使我惧怕;而道德方面的非难就如飞来的粪便那样使我胆寒。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现在文化的领域是个屎撅纷飞的场所,臭气熏天——决不是的;我只是说,它还有让我胆寒的气味。
所以,假如有人以这种态度论争,我要做得第一件事,就是逃到安全距离之外,然后在好言相劝:算了罢,何必呢?为《东方》的社会伦理漫谈专栏写文章时,我怀有一种特殊的责任感,期待自己的工作能为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做出一点贡献。
然而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随时保持内省的状态是我们的传统,不能丢掉。
我记得在我之前写这个专栏的何怀宏先生,写过一篇讨论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能否随经济发展提高的文章,得出了“可以存疑”
的结论。
对于某些人来说,何先生的结论不能令人满意。
结论似乎应当是可以提高而且必须提高。
如果是这样,那篇文章就和大多数文章一样,得到一种号召积极行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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