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6章(第1页)

牧云楚一挑眉,不知道自己确定了什么。

宁斐道:&ldo;牧云楚也是一名神使,不过他是来教授文字知识的。

以后我们会有自己的文字,大家也将要学会书写自己的名字,朋友的名字和记录我们经历过的所有事。

我们记录的所有东西,学到的所有文字与知识,都会一代代的传播下去。

&rdo;

牧云楚:……

一觉醒来自己也变成了个神使?听上去比记录官要高大上多了!

兽人们低声的讨论着这件事,他们既茫然又激动。

大花高声问道:&ldo;文字是什么?名字又怎么写?&rdo;

宁斐让宁征去拿块兽皮过来,用碳条在上面写了宁斐和宁征四个字。

&ldo;这就是我和阿征的名字,宁是我们的姓氏,后面的那个字就是我们的名。

&rdo;

&ldo;这就是文字??&rdo;兽人们紧盯着宁征手中举起来的那块兽皮,虽然看不懂,但是觉得特别的高大上!

&ldo;那,&rdo;铁柱子蹭的站起身来,满是期待的目光紧盯着牧云楚道:&ldo;那新的神使会选择神兽吗??&rdo;

牧云楚:……

神兽,究竟是怎么个定位啊??难道他也要去找一只白老虎?因为看着好威风的样子!

&ldo;是我,&rdo;牧云羽突然出声,他微微抬起下巴看向那只小花豹,&ldo;不会是你的。

&rdo;

铁柱子:……

呜呜,好想哭怎么办。

牧云楚:……

不不不,等等,他总觉得神兽这个位置,特别的奇怪。

以他阅小说无数的情况来看,那个宁征看向宁斐的眼神可不止是个普通神兽兄弟的感觉啊!

&ldo;你都是监察官了,还来凑什么热闹啊。

&rdo;牧云楚忍不住把凑上来的鸟人往外推了推,离这么近做什么?很热,知道吗?

牧云羽干脆的说道:&ldo;那我不做那什么官了,我做神兽!&rdo;

牧云楚:总觉得这个感觉不太对劲儿啊。

&ldo;可以兼职嘛,&rdo;宁斐倒是觉得挺好,小楚这种弱了吧唧的猎豹身边如果有一只如此凶悍的金雕,也能让他放心,&ldo;那就这样了,大家也累了一天了,都洗漱休息吧。

明天我们放假,可以不用出去打猎,好好的睡个懒觉了!&rdo;

兽人们开开心心的在水池边儿洗掉一身疲累,目送两位神使带着自家神兽回到房间,然后就被老石头召集去了大花的房间里,开第一次的集体小会议。

他们今天接收了太多的信息,脑袋都快炸了,不好好聊聊实在是睡不着啊。

宁斐听着从大花那边传来的细小的动静,抬手摸了摸宁征的头发,低声道:&ldo;我是不是也得给你弄个什么职位才好?只当个神兽,总觉得有点儿亏待你了。

&rdo;

宁征摇摇头,他抬手揽住猞猁细细的腰,低声道:&ldo;不需要,只要能跟在你身边就好,其他的我都不需要。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