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第2页)

清河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瞅了瞅自家小姐那副雷雨不动、漫步闲逛的样子,摇了摇头背着身子拉着宁渊的手便朝人流多的地方挤去。

直到穿过了两条街道、隔着灯火可以看到涞河的船坊,清河才兴冲冲的转过了头:“小姐,我们到……”

她的声音堵在了嗓子眼了,眼睛瞪得浑圆,空着的那只手颤颤巍巍的指着拉着的人,满是惊疑:“怎么……怎么会是你?我家小姐呢!”

“我看着年俊赶着马车离开,才刚走近你就拉着我跑到这里,我还没问你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百里询看着一身鹅黄百褶裙的清河,咧着嘴笑了笑,白玉般的脸颊上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他晃着清河握住的手,声音里头一次不是叫嚣的语气。

清河撇撇嘴,甩开他的手,哼道:“那你怎么不早说,拉住我叫一声不就得了,我把小姐一个人放在大街上,凡叔知道了准会骂死我。”

百里询遗憾的看着被甩开的手,忙安抚道:“无事,宁渊小姐一身好本领,独自一人不会出事的,想必她也会到涞河来看选花魁,我们先去等着她好了。”

“可是我家小姐不识路……”

清河垂下头嘟囔了一句,神情里虽是跃跃欲试,但到底还有几分担心。

“无事无事,大街上到处都是人,她只要随便问一问就成了。

我们先去吧,今日叶韩包了一艘船,要不是洛家封府了,我正准备邀你出来呢!

不过,看来陛下的旨意你们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啊!”

正所谓投其所好必有所获,清河看着百里询黑亮亮的眸子和弯起来的嘴角,满不情愿的‘哼’了一声,然后偏着头点了点。

百里询见状大喜,指着路拉着清河朝涞河的方向跑了去。

宁渊慢悠悠的在拥挤的街道里逛着,在她身边形成了一尺的空地,来往的百姓虽然忍不住把视线放在她身上,但却不会靠近她所在的地方,就连不少想上前攀谈的少年郎都踌躇着互相推攘的止住了脚步。

待宁渊不知道第几次转过了这条街道后,终于泄气的停了下来。

刚才看着清河拉着百里走还挺高兴的,毕竟清河主动可是头一遭,现在还真是止不住的后悔……留下一个该多好!

“小姐可是识不得路?这里人多,若是小姐不介意,在下可以带小姐去。”

温润儒雅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宁渊挑挑眉转过了身,看着面前依稀有些熟悉的面容,她把手轻轻背在身后,淡淡的问:“你是?”

清冷微凛的声音入耳微凉,顾易面色一顿,看着面具后似曾相识的墨茶色眸子,拱了拱手:“晚生顾闰年,方才看小姐踟蹰不行,是以……”

他喃喃的没有说下去,毕竟在别人看来这可是有心搭讪的托词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