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学习管家
郁氏正呷了一口茶,又见瑶娘姐弟走进来,忙对尔珍道:“你去让人摆了早点过来,别饿着大家了。”
瑶娘则一进门就关心的对范氏道:“大嫂,翻雪无事吧?”
“没事儿,昨儿还睡的顶好。”
范氏笑道。
瑶娘开心道:“这就好,我以前在钟家的时候,村子里的狗咬了人,不是被打的遍体鳞伤给人出气,就把狗烹了。
我怕翻雪这样,就去找爹爹了,还好翻雪没事儿,这下我就放心了。”
范氏这才知晓是瑶娘让公爹去的,要说这府上谁权威最大,当然是公爹了。
她看瑶娘年纪小,倒是个热心肠。
因此,她对瑶娘也殷勤起来,用膳时,多往瑶娘这里布膳,看的罗敬柔在心底冷哼一声。
没想到这个瑶娘,三言两语就扭转了局面。
对罗敬柔的小心思,瑶娘当然一清二楚。
有些人就是这般,办事的时候看不到人,要好处的时候跑的溜快。
自从罗至正任了吏部考功司郎中后,上门拜访者不少,罗敬柔虽然聪颖,但她的年纪小,延平侯老夫人也不会教她管家,郁氏倒是不特地瞒她,甚至让时雨也过来,大家一处耳濡目染。
为何有人说宁娶大家婢,不娶小户女,就是这个原因。
官家女更是打理家业的好手,否则,不懂官场规矩,就非常容易得罪人。
“你们看这帖子,这是一个全帖的帖子,尺寸一般为三折,长五六寸,阔二寸,这种帖子最为贵重,但也一般是比较正经的场合,或者初次结交时用的。
再看这个帖子,尺寸只有一寸三四分,最长也只达到五寸,这样的叫单帖,一般表示亲近的关系,才送单帖过来。”
郁氏也把一张单帖的旧帖给她们看,罗敬柔看的很仔细,她心道这正是自己想学的。
只可惜,郁氏有亲生女儿,如今教给我们也是一些皮毛,深层的肯定只交给自己的亲女儿。
时雨得了秦姨娘的吩咐,也在此细细的听着,即便秦姨娘再聪明,这官场往来她也是没法教的。
而且,作为姨娘,平日府门都出不去,就何谈交际应酬了。
“再有拜门,虽然是陋习,但门包这种事情索贿成风,我们家虽然没有,可是去别家,你们要有所准备。”
郁氏继续道。
瑶娘并其余二人纷纷点头。
她知晓是因为弟弟大好了,娘也有心思教她们了,前世这个时候,弟弟还病着,娘不仅要看管弟弟,还得操持人情往来,哪里有这个心情。
现在一切都是好的开始。
从拜门贴的样式到门贴上的术语郁氏一一讲解:“你们看,单红单帖,非京官不用。
再有这上面如果有早临、速等字样,就说明是主人邀请客人早些赴宴。
再有这侍生帖子,一般就是指晚辈对长辈的称呼,还有年侍生是指你父亲同年登科者来往中的自称。”
郁氏知晓瑶娘和时雨都不识字,还把那几个字教给她们看。
瑶娘很清楚,别看她现在重生回来比同年龄段的时雨强,但若是不下苦功夫,也许过几年就被人超越过去。
郁氏见女儿瑶娘把那几个字念出来记下来,方才道:“罢了,今日就先教这些,你们姐妹三人在次间坐坐,等会子我们一道去甘泉居,你们大姐姐今日要回来。”
如此,瑶娘和时雨都点头,只有敬柔她十二岁的年纪,她又识字断字,郁氏教的这些,她立刻就融会贯通,心中盼着郁氏多教点。
因为在这些帖子里,她看到不少官员的名字,这些人和爹往来,日后也是人脉啊。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