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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辫子说:“那件事多晦气,提它做什么?没提。
一个字都没提。”
翠珍想,大辫子到底是大辫子,说话办事就是牢靠,是个妥当人。
大辫子说:“见还是不见?我要回话呢。”
翠珍没有说话,回房间去抓了十个鸡蛋,塞到了大辫子的手上,笑着说:“大辫子,下次还要麻烦你。”
大辫子客气了一回,听出意思来了,这件事拉倒了,就撂在这儿了。
翠珍这个人她大辫子是知道的,别看她嫁过两次男人,回头糙她还不吃。
是一头母犟驴子呢。
端方现在的模样的确不是他“真实的水平”
,一身一脸的伤,难免要往合作医疗那边跑。
跑多了,换药反而是其次,倒成了喝汽水了,顺便再和兴隆聊聊。
兴隆好歹当过兵,见过大世面,谈吐里头总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概括起来说,就是一门心思建议端方去当兵。
总是呆在王家庄,“不是把自己呆成一棵树,就是把自己呆成一头猪。”
兴隆这般说。
还有一句话也是兴隆一直挂在嘴上的:“好歹弄一把冲锋枪玩玩,弄好了还能弄一把手枪玩玩。”
这句话端方爱听,主要是好玩。
兴隆偏偏不说“提干”
,就是要说“弄一把手枪玩玩”
。
一来二去,端方的心思慢慢地被他说动了。
是啊,弄一把手枪玩玩,挺好的。
没想到吴蔓玲在这个下午走到合作医疗来了。
吴蔓玲和混世魔王一样,也是南京来的知青,可现在人家已经是王家庄的支部书记了。
要是细说起来的话,端方和吴蔓玲并不怎么熟,几乎没有单独地说过什么话。
为什么呢?因为这两年端方一直在中堡镇,又不怎么回家,打交道的机会自然就少了。
两年前呢,两年前端方的个头还没有蹿上来,看上去就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少年,又瘦又小,吴支书哪里能注意到他。
所以,虽说都是王家庄的人,两个人其实很生分。
吴蔓玲是挺着她的手指头进来的,她的手指被什么东西划破了,正在流血。
吴蔓玲的脸上一直在微笑,看起来这一点点小伤对她这个铁姑娘来说实在也算不上什么,家常便饭了。
吴蔓玲跨过了门槛。
引起端方注意的却不是她手上的血,而是吴蔓玲的脚,准确地说,是吴蔓玲的脚丫。
她赤着脚,脚背上沾了一层泥巴,一小半已经干了,裤管一直卷到膝盖的上方。
端方注意到,吴蔓玲乌黑的脚趾全部张开了,那是打赤脚的庄稼人才会有的状况。
吴蔓玲的脚丫给了端方无比深刻的印象。
端方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说:“吴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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