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第2页)

截了对方的消息,特意打电话告诉那人,明明已经做到了这种地步,却还是忍不住。

柔和的太阳光线,宛如一浅清澈见底的湖水,映在街道两旁的风景树上,细碎的光影圈圈点点,有种特别的意味。

陈弄坐在黑色轿车里,车子停在路边,他透过车窗,静静的看着不远处公园长椅上细可入画的少年,眸色深沉。

邹言许是察觉到了那道过份炙热的视线,他蹙了蹙秀眉,却没有任何表示,心如磐石,让人心底发凉。

“你应该答应傅淩。”

他神色冷淡,仿若身旁之人如空气,没有看舒景一眼。

原文里,傅淩的这一段剧情本该是八年后的事情,只是由于邹言的干涉,硬是提早了八年。

舒景沉默不言,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他心底有很多疑问,这些参杂着迷茫的问题,在邹言出现的那一瞬间,通通化为锐利的防备和警惕。

这个人千方百计,对所有人冷酷无情,偏偏将他的姐姐当做唯一,仿若深情,百般愧疚补偿,令人艳羡。

然搁在舒景的眼里,这个人举手投足,目的不明,他的眼里藏了万年冰雪,他的脸上有着迷惑人的面具。

尽管这几个月,这个人一直在暗地里帮助他们。

舒景复杂的看向邹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做出这些事,如果是所谓的喜欢着他的姐姐,又为什么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邹家人无情,早在四年前,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舒景会讨厌邹言,是情理之中。

邹舒两家的恩怨,外人并不能道尽其中的一切,除去内里的内幕,最让他如鲠在喉的,是当年邹家不留情面的毁去与舒尔雅的婚约。

少年气盛,嫉恶如仇。

家道中落,一夜之间从云端跌落,大人尚且难以忍受,何况当年的舒景?

这番巨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并没有成功的消散,它随着邹言的出现,犹如□□,时时刻刻提醒舒景当年的屈辱。

“这是我的事情。”

舒景眼神冷漠得不近人情,“邹言,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的身份?”

身为邹家的人,却来管败家之犬的闲事,讽刺得几乎让舒景冷笑。

邹言一时间没有说话,舒景说的很对,他确实没有立场,“我是你姐姐的朋友。”

舒景不欲多言,起身就走,跟邹言在一起,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身后的人淡淡的看着他离去,没有出声,仿若这一次会面只是偶尔。

舒景走了好几米,慢慢停下脚步。

他回过头,看见那个容颜极盛的清冷少年站在一辆黑色轿车前,车窗下降,露出来人节骨分明的一双手,正轻敲着玻璃。

舒景眯起双眼,想要看看来接邹言的人是什么模样,然而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想法,车里头的人并没有出来,因为邹言看见了他。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