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家人传功(第1页)

第十三章

天亮的时候,陈健康带着庞晓磊离开宗门,穿越空间的过程,再度让庞晓磊惊叹。

随后两人健步如飞地到了车前,找了村里能开车的人,将他们送下山去。

谁也没注意,王家小四王平元站在三楼的阳台上看着他们离开,一脸的难看,最后看了一眼他们来的方向,拿了个刚出锅的馒头,咬在嘴里畏畏缩缩地出了门。

他在梯田前寻摸着什么,甚至转到橘林前,一直绕到中午十一点,才不甘心地离开。

前脚王平元一走,后脚陈逸就从橘林里出来。

他一刻没有耽搁的往北山坟地去了。

昨天的感觉如果没错,北山坟地要出事,为了以防万一,他专门选了正午阳气最足的时候上山,在各个坟前绕了几圈。

大概是白天的原因,坟地一片平静,甚至还有人在坟地旁边除草种菜。

农村就是这样,虽然畏惧坟地,但又能在坟地边工作生活,毕竟北山的山坡平缓,是良田。

陈逸没察觉异样,见山上的桑树和油桃都熟了,野的也没人料理,掉在地上都没人捡,便左右看着无人,爬到树梢上摘了最高最大最甜的,打算给孩子们带回去尝个鲜。

捧着一兜子水果回去,再度绕过七八个坟,陈逸使劲嗅了嗅,实在闻不到臭味,最终只能走了。

回到宗门,也才十二点,向兰在给孩子们熬粥,大黄狗和大白鹅陪着孩子们玩。

宗门大殿前的地面还是泥土地,孩子们玩的满脸都是泥巴,陈逸有点忧愁。

三岁的孩子可以上幼儿园了,原主本来已经在物色,但因为离婚的事儿耽搁了下来,现在就轮到陈逸来操心这件事。

幼儿园九月开学,但五月份已经报名,现在六月份错过了报名时间,先说能不能选到好幼儿园,就说自己真能每天接送吗?

陈逸免不了想,等宗门系统上交国家后,自己第一个心愿就是在宗门里建个幼儿园,最好国家能安排一名优秀的幼师过来,自己也就能每天陪伴孩子,也就不违背自己一开始的想法,才能好好树立孩子们正确的三观。

首先一点,就是不是自己的不能要,看着别人的眼馋去抢,不如自己努力凭本事获得。

所以陈逸洗水果的时候,见两个孩子眼馋地蹲在边上,一副等着投喂的模样,洗完水果的陈逸却没有送到小嘴边上,而是一口喂到了自己的嘴里。

“啊!”

妹妹眼巴巴地看着,嘴巴都张开了,又委屈地闭上。

哥哥则吧唧着嘴,问:“好吃吗爸爸?”

“嗯,好吃。”

“这是哪儿买的啊?”

“山上摘的,树上摘下来的可好吃了。”

“哦……”

想了想,哥哥问,“我可以去摘吗?”

陈逸眉眼舒展含笑:“当然,我带你们去。”

亲手摘果子,不但会给孩子们成就感,也能够在这个过程里增加亲子关系。

这就是陈逸的想法。

看见陈逸要带孩子出去,向兰也想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