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按照王训的逻辑,白芷显然无法成为有爱情会享受的女人。
而白芷骨子里是有传统的一面,要不然和刘歌远那么相爱,然而两个人都选择放弃……实在可惜……
如果白芷有王训的一点点那开放细胞,也许她和刘歌远在徐州的时候就一起了,也不会顾虑那么多……
又到中午饭了,每次十一点半最准时的外卖就一一送到店铺,是王训一个人的,这个时间段都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外卖。
其她员工都习惯十二点吃饭,因为都是吃了早餐来上班也不会饿,只有王训没有吃早饭,所以每天都必须第一个吃午饭。
王训见白芷今天没有带便当,就拉她一起出来吃。
“白芷姐,吃我的……这么瘦多吃点肉,真想把我身上的肉分点给你。”
“那我吃惯了,以后真不带便当了……不过还是喜欢做饭,你的外卖诱惑我失败,喜欢自己做的味道。”
白芷笑着说。
“白芷姐,你黑眼圈真的重,为什么?你又不爱玩,应该早早就睡了,睡眠应该充足的呀,怎么比我这个夜猫子还严重?”
王训打开所有外卖,拆了一双一次性筷子递给白芷,一股辣椒味呛到白芷,她咳嗽了几声。
“这是啥子?那么辣?”
白芷问。
“水煮麻辣肉片,还有藤椒鸡……泡椒鸡爪……辣的话还有奶茶……”
王训手抓一根鸡爪啃起来。
“你的烟呢?让我抽一根……”
白芷一点胃口也没有。
“你今天主动要抽烟,怎么了,失恋了吗?也不对,你又没有男人,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王训嘴角微微笑着说,眼里都落到外卖里,直接把一包烟递给白芷,让她自己抽去。
“没有睡好,抽一根精神好些……”
白芷点燃一根烟,轻轻吐着烟,看着烟冒着烟……
“你还会上多久的班?”
王训瞪大眼睛看着白芷,突然问出一句不着边际的话。
白芷怔怔看着王训,说:“为什么这样问我?”
“我看出你上得很累,其实你很优秀的,真的很优秀,换我早就走了,不会在雅姐手下干活,不过我很佩服你,真心佩服你这样的女人,整个重庆都难找出你这样的女人……不应该是如今社会都难找你这样的,以前我不喜欢那些乖的女孩,但是我就喜欢你,喜欢和你说话,不知道为什么?你性格和我完全不一样,我还能和你相处得很真实很开心。”
王训一边吃着藤椒鱼一边和白芷说,还好这鱼没有什么刺,要不这样边吃边聊,吃得卡住就麻烦,她又打开奶茶猛喝起来,吸管都不用,直接撕开表面喝,辣得她口干舌燥。
“我不优秀,一点都不优秀,优秀的话就像你说的也不会一直待这里受气……我比你们任何人都不优秀……只是比你们吃苦,我就剩吃苦这个优点了。”
白芷抽完一根烟,又点燃第二根,今天她有点反常,这样抽烟还是第一次,她心里还想着舒儿在学校发烧有没有好了,有没有按时吃药,她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老师……
如果打电话问老师了,是不是对孩子不信任,早上她答应过妈妈不舒服就和老师说的。
“少抽点,往天都是你让我不要抽烟,今天换我说你,该吃饭了,筷子早就给你准备好,我都吃了一半,另一半给你留着,真的好吃,辣得安逸……麻到心里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