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侯宇将藏在怀里的鬼书缓缓拿了出来,本来侯宇是准备见机行事,并不准备将这本书上交,但现在在这里的惟一的驱鬼者苏秦虎死啦,那么侯宇也准备驾驭这第二只鬼,一只鬼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破局,只有驾驭第二只鬼才有拼死一搏的机会,并且驾驭第二只鬼有着较为完善的方法,危险性并不大,所以综合考虑过后侯宇决定驾驭第二只鬼,至于驾驭第二只鬼后发生的事,那就交给未来再说吧,毕竟能不能活过今晚都难说。
侯宇倒着翻开了手上的鬼书,意念一动,食指指尖上便渗出了鲜血,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看着枯黄的纸张,正准备书写那句“当我写下这行字后,成功驾驭了你”
的话,谁知道指尖上的鲜血刚碰到枯黄的纸张,便自动汇集在了书上形成了“当我写下这行字后,成功驾驭了你”
这句话,这诡异的异变让侯宇想起了刚才在楼上被鬼书支配的恐惧感,此时的鬼书好像在说“即使你控制了我,我也有能力摆脱你的控制”
。
不过到了这一步,驾驭鬼书还是要继续的
咕咚~,侯宇咽了一口口水,侯宇心想“接下来就是第二步了,用自己的灵异去侵蚀鬼书”
看着眼前鬼书,侯宇仿佛是在凝视深渊,但即使眼前是深渊,侯宇也只得硬着头皮向前冲,他在跟死神赛跑!
全力催动体内的厉鬼,鲜红的鲜血从双手喷涌而出,将鬼书包裹在其中,一秒,两秒,三秒,四秒......足足十九秒过后,眼前的红色血球突然剧烈的颤动了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爆炸了似的,然后开始渗出黑色的血液,并且最令人恐怖的是渗出的黑色血液仿佛是有意识的,直接顺着侯宇的双手向全身蔓延过去,关键的是侯宇反而并没有感受到任何异常,反而身体里鬼血要复苏的情况在一点一点的减弱。
当黑色的血液蔓延到全身上下每一处的时候,突然开始快速的渗透到侯宇的身体里,于是侯宇收回了鬼血对鬼书的侵蚀,因为他感觉自己好像可以控制鬼书了,随着鬼书的渐渐露出,这种感觉也随之愈加强烈,而当包裹鬼书的鲜血全部消失的时候,侯宇感觉鬼书已经成为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种感觉比当初驾驭鬼血的感觉还要强烈,与此同时一张张鬼书里的纸张也开始脱落,然后飞舞到侯宇的身上,最后再覆盖在侯宇的皮肤表面,颜色也随之改变,变成与皮肤相同的颜色,只不过看起来更加苍白了一些,面前的鬼书也因为失去那些黑色的鲜血,露出原来的面目,只见鬼书那鲜红的封面上浮现出了一张皱纹遍布的脸,随后,这张莫名出现的脸对着侯宇微笑了一下,就和红色的鬼书一起随风消散了...
随着鬼书入侵身体,侯宇体内的鬼血竟然毫无反应,就任由鬼书占据了身体的主导权,到了这一步,侯宇开始闭上了眼,体会这种神秘的力量,享受着一点一滴充满力量的感觉,但,好景不长,就在侯宇还在享受的时候,远方出现了一个人影,随着时间推移,这个人影逐渐清晰,最后演变成为了一具腐尸,其五官早已腐烂,身体上更是腐烂不堪,不过它好像发现了什么,抬起了其早已没有五官的头颅,于此同时,侯宇也睁开了双眼:“真是扫兴,不过如今还不是直面这种级别存在的时候,那就简单试验一下我的新能力吧”
。
抬起早已泛红的右手,一点点的纸屑开始出现在右手的上方,最终凝聚出了一张枯黄的纸张,一缕缕的鲜血开始蔓延到纸张上,最终形成了一行殷红的字体“我眼前的鬼的杀人规律会变为杀死在地底一万米的人”
刚刚形成,
侯宇便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使鬼书复苏,手上的纸张也开始在腐烂,
“这是灵异之间在对抗,不过没有彻底死机的鬼书,虽然对厉鬼有作用,但还是无法彻底改变厉鬼的规律”
下一秒,远处的厉鬼仿佛感觉到了什么,瞬间移动到了侯宇面前,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股迎面而来的尸臭味,伴随着精美装修的地面再次腐烂,一股强大的压力给到了侯宇身上,不过侯宇也是早有准备,左手上早已浮现出了一张枯黄的纸张,此时一行殷红的鲜血在厉鬼到达的最后一秒,浮现了出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kuaishuku
沉睡万年的小祖宗醒来之际,成了众人口中乡下来的傻子。祖宗表示逆袭人生才刚刚开始。后妈不爱亲妹搞事情,恶毒女配统统涌上来。祖宗大手一挥莫慌,不过雕虫小技。隔日,各界大佬纷纷上门拜谢。金融界大佬感谢祖宗指点迷津,请受小弟一拜。高冷影帝没有祖宗就没有今日的我,这位是我心中完美女主角。珠宝界大佬她是我不想赌的那颗无价之宝。看着一个个上门的人,躲在暗处的某爷终于忍不住,隔日火急火燎就把自己打包送上门祖宗,摸也摸了,亲也亲了,什么准备把我收了?...
天才兵王林天,在执行一次任务的时候被队友出卖,最后自爆修为重伤逃离,却被戴在胸口的古物残片救回。随后他隐居都市在一个公司做保安,暗中保护队友的遗孀,并追查叛徒的下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削死他丫。...
现代情感团宠大佬妈咪,你马甲掉了作者月陌紫完结 简介 传闻,寒朝歌是y国最权势滔天,最嗜血无情,最心狠手辣的男人,但他却娶了个神经病为妻子,并把神经病捧在手心宠着。 寒朝歌说,我的夫人,说东谁也不能往西,说买轮船坚决不能买飞机! 众人跌掉眼镜。 恶魔小包子哼唧唧我妈咪可不是神经病,她可是杀手组织的...
他调查案件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上到多年的疑难杂案,下到寻找猫狗,似乎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最多的还是,喜欢随身带着一把生糯米。...
治病百万,救命千万,价格昂贵,买卖实惠。感冒抑郁艾滋癌症只要是病,无论大小,钱交百万,手到病除。脑死亡,心肌梗死只要咽气没超过半小时,钱交千万,还你一条命。慕金玉,一个收金卖命的狂医。在他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顽疾绝症这几个字。...
一封书信,让世界掀起滔天巨浪,一座古墓,成为亿万修士永恒的向往,阴谋跌宕,情仇过往,怎奈世界是个谎!纵有倾世佳人在侧,何以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