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吃点青菜吧!
以前我都不知道青菜这么好吃。”
而且这个酒楼做的青菜挺有滋味的。
沈俊轩无奈的给她倒茶,给她擦嘴,把一旁的安平看的一愣一愣的,彩月笑着撞了他一下“怎么看傻了?”
“我从来没看到王爷对一个人这么上心的。”
还真是刷新了自己的三观了,他一直以为王爷只是和女人逢场作戏的,就算是对王妃是不同的,也没想过会这么不同。
彩月特别不耻的白了他一眼“王爷现在满眼都是我们家小姐,这就是爱情。”
虽然自己说的挺明白的,但是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情她也不太理解。
林韶华听着彩月跟人家显摆,真的是不想在安平面前揭穿她在感情面前就是个小白,无奈的说道“你们两个也吃口东西吧!”
沈俊轩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坐下吧!
没有别人。”
两个人这才规矩的坐下。
林韶华意犹未尽的喝了一碗青菜丸子汤,擦了擦嘴“我吃饱了。”
“接下来打算干什么呢?”
沈俊轩原本就不饿,陪着吃的也八分饱了。
“等都吃饱了,我们就到附近的田地去看看,我看着如今气候温和,外面地里的菜还是挺多的。”
其实来的路上林韶华就在路边看到了青菜,当时感觉自己就跟饿狼看到羊似的。
沈俊轩点了点头,其实购买青菜这事根本不用他们千里迢迢的跑一趟,还是觉得林韶华自从嫁过来就在王府和军营来回折腾,带她出来散散心也挺不错的。
这个时候外面进来一个人手里拿着一封信,沈俊轩脸沉了下来接过信看了一眼是给林韶华的,他递了过去。
林韶华接过信打开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了,沈俊轩担心的接过了信看过才知道,是林韶华的小妹写的,告诉她祖父生病了,挺严重的,虽然爹不让自己告诉姐姐,但是她觉得姐姐关心祖父,所以就写信告诉她了。
“别担心,如果你担心的话,我写信给皇上,我们回京去?”
他们这种封地的王爷回京是需要皇上传召的,如果没有传召进京是要被定罪的。
林韶华虽然担心,可是也不是一点顾虑都没有,想了想说道“没事,王爷不用担心,祖父曾经找人算过命的,他老人家很长寿的。”
这话也只是安慰王爷和自己的。
“这样,家里还有一株千年人参,还有一些之前我生病的时候别人送过来的药材,我让安平跑一趟,送去给祖父,顺便让他看看?”
沈俊轩选了个折中的办法。
林韶华是动心的,可是想到安平是跟在沈俊轩身边保护他的人,还是摇了摇头“安平是要留下保护你的,彩月,还是你去一趟吧!”
彩月本来都想点头了,可是安平站出来说道“彩月是个姑娘家,赶路多有不便,还是我去吧!
我让安宁来替我就是了,我现在飞哥传书的话,他明天上午就差不多能到了。”
大不了日夜赶路嘛!
这还是林韶华第一次听到安宁的名字,听上去像个姑娘的名字,不过现在林韶华心里全是对祖父的担心,没时间关心那个,看向沈俊轩询问他的意见。
“也行,你让安宁带着我私库的珍贵药材过来替你,你准备好快马连夜进京拿着我的令牌,遇到有人询问就说替本王探亲。”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