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4章 多谢夫人夸奖(第1页)

“阿寒,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冷司寒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又不得不回答“从第一次见他开始。”

傅暖阳顿时红了眼眶,确实怪她,为什么人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情,自己却如此迟钝?

冷司寒不知道该如何宽慰她,只能就这样一直陪着她。

傅暖阳想了很久,最后还是给墨渊发去了一条消息。

「渊哥哥,很感谢你这么多年的陪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渊哥哥。

她想,他对墨渊确实是有感情的,但是也仅限于兄妹之情了。

就算现在才发现,她也还是想跟墨渊说清楚。

如果早知道的话,她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告诉墨渊,让他不要执着于自己。

此刻发出这条消息,她也知道这一辈子她估计也不会再见到墨渊了。

她太了解墨渊的脾气,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拒绝跟自己电话联系,又何况是去见面呢?

而他决定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她想,墨渊大概是用这种方式控制自己的感情。

另一边,墨渊的别墅里。

手机叮咚一声,他就看到了傅暖阳发来的消息。

那一句你永远是我的渊哥哥,让他反反复复的看了几十遍。

昨天晚上冷司寒找他的时候,他就能够猜到,他喜欢付暖阳的事情,八成是瞒不住她了。

所以从昨天晚上接到冷司寒的电话之后,一直到现在他都睡不着。

他一直在等孟思涵会怎样跟傅暖阳说,在等傅暖阳会用如何恶毒的语言来骂他。

他太害怕傅暖阳在知道之后,会对他产生厌恶。

毕竟他们一直以兄妹相称,自己却一直怀揣着这样的龌龊心思。

可是他想了很多种,想到了很多种傅暖阳用恶毒语言来骂他,说他恶心的话语。

却唯独没有想到,等来了一句,她说自己永远是渊哥哥。

这样就足够了,不是吗?

人总是要知道满足的,从决定离开她的那一天,从决定再也不会见她的那一天,他就知道自己的心该死了。

但是就这短短的一段话,却让他又死灰复燃。

但是很快就来了一阵雨,又将它浇灭。

只是渊哥哥就好。

冷司寒陪了傅暖阳一天,他不知道傅暖阳的心里在想什么,只知道她好像慢慢的放下了。

一直到晚饭的时候,傅暖阳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

冷司寒并没有多问,傅暖阳和墨渊之间的事情,他们两人自己解决就好。

他相信,傅暖阳能够处理好的。

又过了两天,冷司寒忽然派冷湛过来,给傅暖阳送了一件非常好看的礼服。

“夫人,主子让我来给你送衣服,今天晚上有个晚宴,需要您和他一起出席。”

“您现在换好衣服,我就直接带您过去。”

“晚宴?怎么没有听他说过?”

冷湛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冷司寒警告过他,千万不能透露,所以他只能装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