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到她的嘟囔林萧表情一怔,接着嘴角便扬了起来,语气宠你的回道:“傻不傻?困了就睡。”
叶离大脑随时处在当机的边缘,强忍着困意说道:“等出了这片林子就睡。”
刚开始叶离还能嘟囔着跟他说几句话,慢慢的声音就低沉下去,再然后耳边就传来了平稳的呼吸声。
察觉到她已经睡过去了,林萧眼里闪过一丝宠溺,一手托着叶离,一手悄悄拿过她的火把,抵在地上碾磨了两下,一直到火把灭了才罢休。
随手把火把倒插在土里,接着迎着黑夜大步往山林外走去。
以前在西北的时候经常夜间行军,所以即便没有火把,他也能看的清。
等到了家,林萧刚掏出腰间的钥匙开门,明明很轻微的动作,却把她吵醒了。
一抬头就看到了熟悉的大门,叶离微微挣扎了一下,声音软糯的问道:“到家了吗?”
林萧:“嗯。”
刚回答完就听到耳边又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林萧无声的笑了笑推开门背着她进了屋,因为她背上还背着背篓,林萧不敢直接把她放到床上。
只能一边放一边拉着她的胳膊,让她一直呈坐着的姿势。
虽然林萧的动作一直都很轻柔,但这样拽来拽去怎么都不舒服,没一会叶离就被折腾醒了。
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林萧,“你干嘛?”
林萧一边解背篓一边回道:“把东西拿下来你在睡。”
又哭又跑折腾了一下午,叶离早已疲惫不堪,等到林萧把背篓拿下来,便迫不及待的躺了回去。
林萧拿着背篓无奈的看了她一眼,放下背篓又去给她脱鞋,顺带把足衣扯下来。
足衣一扯下来,一双白嫩娇小的玉足便露了出来。
林萧眼神暗了暗,接着掀开了裤脚,就见一触目惊心的红腕露了出来,比他在树上看起来的还要严重。
林萧想查看一下伤情,刚一碰上去就见叶离猛的缩了一下脚,眉头也不自觉的蹙了起来。
即便如此,林萧还是快速的把她的脚腕抓了回来,动作轻柔的查看了一番,见没有伤到骨头这才放心下来。
把裤脚拽回去,想了想又朝她的手腕伸去。
小心翼翼的掀开衣袖,一大片红肿就露了出来,相比于脚上的红肿,手腕上的就是小巫见大巫。
但林萧眼里却明显的闪过一丝愧疚,看了看呼呼大睡的叶离,真不知道她是心大还是傻。
收回手拿过她的一件衣服帮她盖上,便蹑手蹑脚的出了门。
动作利落的消失在了墙头上,半个时辰以后,林萧才神色肃穆的回来。
悄悄推开房门,见叶离还躺在床上,动作跟他离去的时候没什么区别,这才放心下来,他可忘不了他当初突然离开,叶离看他的表情。
从怀里掏出伤药,小心翼翼的给她涂好,见没吵醒她这才出了门。
折腾了一晚上他也没啥心思吃饭,在院子里匆匆冲了个澡,便回了屋。
刚躺到床上,叶离就跟知道似的凑了过来,抱着他的胳膊吧唧了一下嘴,不知道想到了啥好吃的,一脸满足。
鬼使神差的伸手戳了戳她的脸颊,这几天刚养出来的肉就这样被戳进去了一块,显得异常可爱。
林萧无声的笑了笑,也没抽回手本来打算就这样睡过去的,谁知道她突然抬起了腿,整个人把他熊抱了起来。
林萧眼睛一眯,这个动作实在是太令人束缚了,想了一会还是伸手把她推了过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