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问道(.shg.tw)”
!
宁一的清单上是有着天元丹的材料,数量为三份,他负责一二品丹药的材料,他现在顶多也就是一品玄阶药师,连地阶也没有达到。
若是他能够再闭一次关,全身心投入炼丹中,很快他就会成为一品天阶药师,二品药师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天元丹是给小灵炼的。
“麻烦帮我准备一下吧,如果数量不够的话,有多少我要多少”
宁一要先把材料的问题解决,他个人一没钱,二没权,等出去后他哪去找地方弄药材啊。
玄烨回忆了一下,发现数量只能凑齐三分之二,天元丹的材料也勉勉强强能凑出一份
“这个,少侠…”
玄烨还没开始说,宁一举杯抢道:“你既然知道了我的身份,还叫我少侠,难道不感觉别扭吗?”
一饮而尽,扯下帽子,清秀的面容展露在云露和玄烨的眼里。
“宁一少爷,你也知道我们寒水城属于偏远地方,材料有限,望包涵”
宁一料到会是如此,也没有太大表情,他心里已经早有打算,寒水城实在是凑不出那么多材料的话,那他就要去一趟寒水城的邻城——武阳城,那里也有着天宝阁,而且武阳城比寒水城还要富庶一点!
“宁一少爷也来的挺是时候的,明日我们将有场拍卖会要举行,到时候希望宁一少爷前来观看”
宁一一听,来了兴趣,今日是他第一次来天宝阁,他也想见识见识天宝阁的拍卖会,旋即立即点头首肯。
“对了,请问一下,玄老是否知道九心海棠?”
九心海棠是药方里面最重要的一味药材,也是最稀少的,连小灵也没有见过,可见其珍贵。
玄烨摇了摇头,他只觉得九心海棠这四个字有印象,好像在哪见过。
宁一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云儿,我们走吧!”
刚一起身,玄烨一句话让宁一重新燃起希望
“九心海棠这个名字我在百草集里面见过,这本百草集也将会成为明日拍卖会上的拍卖物品之一。”
“明日的拍卖会我宁一一定到场”
重新戴好帽子,走出了天宝阁。
“宁一,明天的拍卖会四大家族与城主府都要去,你确定你要和他们争抢?!
你哪来这么多钱啊?”
云露相信凭宁一一个人的财力,是不可能抢的过他们的,百草集对药师来说是件宝贝,宁一又是药师…
宁一一言不发,他还不需要担心钱的问题,还有一批灵器还没出手呢!
算了算时间,估计唐雨萱这个富婆到了宁家了吧。
“没事,不用担心这问题,明天我还要整一下曹家呢!”
离开之前,宁一要削弱纪家的实力,他们越弱,对宁家好处越多。
还没走几步,云露又告诉了他一件事:几日前,云露无意间发现曹家多了一批新生军。
有几波人马带着三个箱子进了曹家,一行人绝非散修,有点类似纪律严明的军人。
希望他能够有所准备,以防纪家的突然袭击。
将此事放在了心上,与云露分开后,宁一驭剑去了武阳城。
宁一三两下就把灵器的事给搞定了,随意找了家客栈坐下。
“这位小兄弟,我可以坐这里吗?”
宁一抬眼观察了一下来人,衣冠楚楚且相貌不凡,衣服上许多金丝环绕,手里拿着一把折扇。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