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二章晚餐(第2页)

蛇肉早就考好了,坚韧都已经吃完了一大半,而且就是在冯阡陌的不远处吃的,让冯阡陌闻着那食物诱人的香气,而不能吃到,可以说是恶劣之极。

“你要是要吃东西就去外面吃呀,干嘛在我面前吃,还不拿一些过来让我吃。”

冯阡陌不满的嘟囔着眼睛瞪的圆圆的,看着坚韧。

“外面的太阳有多热,你又不是不清楚,你这样子让我去外面吃东西,你是想把我给热死吧,你可真是不安好心。”

小人得志的坚韧,一边吃东西一边拿冯阡陌打趣。

甚至还十分恶劣的拿着蛇肉在他的面前晃悠一圈,但就是不让他吃到。

“怎么样,香吧?”

“你就拿一些给我吃会怎么?我还能连着你的手指头一起给咬断了不成?”

冯阡陌有些气急败坏,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坐了起来,可是没坚持多久,又一下子倒了下去。

“就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想要吃东西,你可别逗我笑了,到时候吃了咽着,我还要负责帮你催吐出来可不是更麻烦。”

坚韧摆摆手,丝毫不在意的跑到了一旁,继续吃着他的晚餐。

直接就忽略了,冯阡陌那远渡的眼光。

冯阡陌就十分好奇了,在自己不停的盯着他的情况下,坚韧是怎么将那些东西毫无心理负担的给吃下去的?还可真是厚脸皮。

不过她也能理解坚韧为什么不让他吃东西了,就这样子躺着吃那些蛇肉,搞不巧还真是有可能会呛着。

在沙漠里面要是被呛到了,那还可真是难解决。

等到冯阡陌完全恢复好了的时候,坚韧已经吃完了早饭回去睡觉了,他也就只能自己爬起来,悄悄的去那一些蛇肉给解决了。

这一次没有坚韧帮他把那一些生肉全部都给分割好,并且放好调味料,所以冯阡陌吃起来也有一些索然无味,终究还是差了那么一点东西。

不过蛇肉的味道依旧让他有一些欣喜,冯阡陌简直怀疑自己在后面的几天都会想要吃蛇肉了,不过蛇肉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不能一直去寻找那一些蛇洞吧!

而且这一次被蛇咬了一口之后,也让她有了一些心理阴影,确实是不敢再次徒手去抓蛇了,再怎么说也要带好手套之类的防护工具?再被蛇咬一次,她都觉得自己命都要完。

这一次也是运气好么?他的这一条蛇,因为伤口咬的不浅,而且毒性不强,才没有将他直接赌死在这个地方,要是换做了其他的毒蛇,还说不定会是什么样子的情况呢。

冯阡陌可不会想拿自己的小命去做这样子的赌注,而且自己的身边还跟着一位堪称专业捕蛇的人,何苦还要自己去动手。

冯阡陌吃饱了之后也回到了帐篷里面躺下,说实在的,他有一些可惜在昨天晚上丢一瓶水,也不知道在后面的时候会不会发生什么缺水的情况。

虽然现在竟然说就是一瓶水,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这也是在现在他们资源丰富的情况下。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