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050(第5页)

深林之中,树根盘旋裸露在地表,青苔与蘑菇野花草成堆生长,还有不知名的灌木带着刺。

时见鹿和段奕丞走得并不算快,但是在其他因为慌乱而摔倒的同学里,已经算很稳了。

两人很快就追上了前面的郑笙,郑笙看到时见鹿刚松了口气,下一秒就被一根隆起的树根绊倒,她脚一崴往前面跌去。

时见鹿下意识去接住她,却被段奕丞拉住护到了身后。

一抬眼,黑熊已经离她们不到十米。

“都冷静,不要跑,一边喷防熊喷雾一边慢慢往这边退!”

向导指挥道:“站得近的同学们尽量凑在一起,不要落单!”

时见鹿和郑笙段奕丞自然而然凑成了一队,她们离向导近,倒是不怎么害怕。

其他离得远的,就没有这么冷静了。

有人哭了起来,有人叫着救命,也有人冷静地拿着防熊喷雾,尽量朝身边人靠近。

阮棉和罗莎就在时见鹿她们后面,离其他人也不算近,距离差不多的情况下,向导立即道:“那两位女同学马上和前面三位同学汇合!”

阮棉和罗莎互相搀扶着往这边走。

时见鹿和段奕丞对视一眼。

段奕丞一手护着时见鹿,一手护着郑笙,快步朝向导那边走去。

十米的距离,是时见鹿她们和向导的距离,是她们和熊的距离,也差不多是和阮棉她们的距离。

“你们等等!”

罗莎见时见鹿她们加快脚步,吓得脸色发白,带着阮棉加快了速度。

向导和老师看到,叮嘱道:“都快点!

注意安全!”

黑熊被哨声阻挡,却没有离开。

而是站在十米外,观察着这边的人类们。

它似乎也知道那一群人不好对付,重点观察对象是离它最近的时见鹿三人和阮棉两人。

大概是看到时见鹿她们那边有个人高马大的段奕丞,它很快拿定了注意,低吼一声,朝着阮棉她们跑去。

“救命!”

惊叫声里,时见鹿和段奕丞还有郑笙快步跑进了向导队伍里。

“小心!”

时见鹿下意识回头,就见那黑熊朝着阮棉和罗莎扑去。

罗莎吓得脸色惨白,却依然护着阮棉,举起防熊喷雾,一边喷一遍后退。

向导也在指挥:“不要害怕!

一人喷一人吹口哨!

慢慢往后退,不要背对它!

其他同学站在原地不要动!”

喷雾大概是有效果的,它慢慢停止了前扑的动作,缓缓后退。

罗莎刚刚松了口气,却发现手里的喷雾竟然已经用完了。

她神色一慌,向导就马上发现了:“赶紧换,前面的同学吹口哨,另一个同学用喷雾,快点!”

黑熊也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后退的动作停了下来,站在原地打量两人。

罗莎抖着手拿起了口哨,一边吹一边后退。

阮棉也拿出了防熊喷雾,用力一按,什么也没有。

她顿时瞪大了眼睛。

黑熊看到防熊喷雾,十分警惕地又退了一点,两秒之后,像是发现了什么,在空气里嗅了嗅,低吼一声,笨重的身躯朝着罗莎她们扑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