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数据也是要更新的,找准要害,就能发现,其实三个队伍混在一起,也不过那样,他们的内核可能比一支队伍还要不如。”
任轻秋比出一根手指。
井然按着额头叹了一口气,“你不要异想天开了,你是不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了?就算我们一时能够应对得了一两个人,也只是应对得了一时而已,个人水平再高,双拳难敌四手,三个学校只要齐心合力联合起来——”
“齐心合力的话确实是打不过,但是,他们是绝对不可能齐心合力的。”
任轻秋懒懒地托起自己的下巴。
“怎么说?”
白予熙抱起了自己的手,井然愣了一下。
“三军联合,说是联合,但他们终究不是一个队伍的,队伍的领头人是分散的,人心也不齐,这个时候,只要等某一个队伍失去了一两个队员,每个队伍的近战选手的位置就会变得不再平衡。”
“这时,冲锋的这个角色会是哪个队伍来当?西部军?我想西部军一定不愿意吧?他们分数本来就是垫底的了,那东部军?南部军?”
任轻秋狡黠地一笑,
“我觉得,没有一个学校会愿意当这个角色的。”
“来挡我们,自己的队伍就会出现损失。
无论是哪个队伍,都不愿意哑巴吃黄连,有谁喜欢割自己的肉,卖自己的血来换取其他队伍的胜利呢?”
“说是三军联合,但他们毕竟是有着各自队伍的,他们不得不去考虑自己本身的利益,不得不去斤斤计较,也是因此,他们也不得不被这样的斤斤计较绊住脚跟。”
“不团结的队伍,就是离了心的队伍,就算拥有再多再优秀的战士,也必定无法发挥出一个队伍百分百的水平。”
任轻秋看向了白予熙,“他们害怕牺牲,失去了应有的无畏,无法坚定无论如何都要解决掉我们的决心,再这
()样的情况下,只要稍微施加一点点的外力,就会变得人心涣散,到时候,这群乌合之众一定就会像是群小鸡仔一样,到处乱窜。”
唐醒也真是佩服任轻秋,能把这三军联合说成是乌合之众。
“所以,我们只要努力破坏她们的平衡就好,不如就挑西部军下手吧?”
任轻秋托起下巴懒懒地对着其他人一笑。
“我看前两次他们应该已经受到我们打击了,这次主场再受打击信心可能会跌落谷底,我想下场比赛他们听见我们的脚步声都要绕着走了吧。”
“当然,等这三军失衡了的时候,不要放过他们,乘胜追击,他们就会再无翻身的余地了……”
任轻秋的话好像恶魔低语一样回响在唐醒的脑海里。
她喉咙微微一滚,往船外偷偷瞟了一眼。
都是军学院的学生,不可能真的有什么完全的压倒的程度,问题是,三军联合是不是真的没有任何问题,答案很明显,在可以清晰看见自己利益的事实面前,他们被动摇了,结果就是这样的混乱……
他们像是看见老鹰的小鸡一样飞速地乱窜起来,这场比赛完美的证实了没有配合和信赖的队伍,就是这样脆弱不堪……
——不用和任轻秋为敌真是太好了……
唐醒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看着其他几校的人都跑了,白予熙在一旁用手套抹掉了军刀上面的血迹,在队内语音里面里放下指示,
“汇合。”
西部军的人也在水下面一下子撤退,没了这里的陷阱去追反而不利,于是任轻秋敲了两下终端,表示收到。
她打算回到船上,往海面上游去。
这时,一阵阴影慢慢地从她的脚下蔓延上来。
任轻秋感觉不对劲,猛地转身,一下子对上了两颗巨大浑圆的琥珀色珠子!
!
池数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