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3章 京城(第2页)

现在粮票一斤就能卖到两块五,更不要说全国粮票了,还好龙华只是过来打听价格的,有个一斤就可以。

一斤全国粮票,估计是他家谁要出差,来买点,要知道全国粮票很难弄到。

“五块钱一斤,您看……”

“我可以用粮食交换吗?”

大叔惊呼,拉着龙华小声的问道“您有多少?什么样的?我能给你很满意的价格。”

如果龙华不是进来的时候知道现在粮票就卖到两块五一斤,听到这个价格一定会跳起来。

但是现在他不会,这也是他空间有粮食。

龙华在背包里抓了几粒大米放到大叔手里。

大叔双手接过,越看眼睛睁得越大,摊也不摆了,说道“我们到那边谈,您看可以吗?”

龙华点头。

来到一个拐弯处,大叔就迫不及待的说道“您想换多少全国粮票?还需要别的吗?”

“你先跟我说怎么换吧?”

“你的大米颗颗饱满,一斤换一斤全国粮票,你看可以吗?我已经给你很公道的价了,你要知道,全国粮票还带油的。”

大叔急切的说道

龙华看着大叔点了点头说道“你手上有多少全国粮票,都给我换了吧。”

大叔一听立马高兴起来,昨天他刚弄了点全国粮票今天刚好派上用场了。

“我这有三斤二两。”

“你找个袋子吧……。”

还没等龙华说完大叔立马拿出了一个袋子出来,估计是早有准备,龙华拿出大米直接倒到他袋子里,大叔把票递给他,龙华收了直接往口袋里一塞。

“你不点点吗?”

龙华摆摆手说道“如果我要换成钱你能给什么价?”

大叔想了一下说道“如果是这种品质的,我可以给你五块一斤。”

龙华心想京城的物价就是高,在赣省自己才卖一块钱。

“我知道了。”

说完转身走了

只留大叔在原地蒙的不行,我给少了还是……?

龙华只是想看看他是不是个贪心的,所谓吃一堑长一智,龙华可不想再碰到上次的事了。

出了市场后,来到原身奋斗过的地方,当初奶奶拿出照片的时候,看到照片上的人感觉自己在哪见过,想了半天才想起来。

原先在这里讨饭的时候碰到过跟照片长的很像的人,今天过来也只是碰碰运气,顺便了解一下情况。

在路边呆了半个小时左右,没有什么收获就转身走了。

坐车来到张领导给的医院地址,用一块纱巾贿赂了一位护士,知道了大伯妻子的现状,在大伯出事半年后她就调回了京城,两年后才到这家军医院,现在消化科。

来到消化科,在护士站看到了大伯的妻子,此时她正在给一位病人带路,龙华也不想惹麻烦,确定了具体位置就转身离开了,还得多了解,主要是也不知道是不是个好相与的,万一是个难的大麻烦呢。

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谢谢!

(本章完)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