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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的人生,极其单纯,直到五天前,才开始遇到灵魂导师。
第一个教授他的灵魂导师就是火魔人,这群外来者用血的教训告诉他,不要拿陌生人的东西。
第二个就是李顿了,这个陌生的邻居仿佛像是一头狡猾的狐狸,在没有任何好处的时候,绝对不会有哪怕一丁点的允诺。
站在李顿身后,眼眶中泪水打着转,格桑着急啊!
他虽然得救了,可是他的族人怎么办?是生还是死?
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就无法将族人解救回来。
就算救回来的族人,对于格桑来说,苍鹰部落也已经是名存实亡了,战士是被屠杀的对象,火魔人对苍鹰部落的反抗力量采取的手段就是杀戮,杀光所有可能给他们带来威胁的可能。
没有了战士,只有孩子和女人的苍鹰部落将彻底沦为附庸。
可就算是如此,格桑也要救回自己部落的族人。
这关乎尊严,和使命。
李顿依旧在训练着自己的箭术,效果很不错,他甚至有些感慨,难不成自己有射箭天赋,在现代社会被埋没了?以至于在蛮荒时代才被他开发出来?
可就算是拥有了弓箭,李顿还是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
这个世界简直和他处处作对,好不容易他搞创造发明,让蛮牛部落拥有了自给自足,彻底走上温饱线的小成就,就因为一群外来者的介入,彻底沦为鸡肋。
他就像是在封闭的山村里,发明了火柴的年轻人,幻想着将便捷的火带到人间……等到他出了山村才发现,人们已经用打火机点香烟已经很多年了……
中。
中。
中。
二十米。
三十米。
五十米。
……
距离越来越远,最终李顿发现了自己的极限,六十米的距离,弓箭的命令中非常高。
这得益于他这具身体的协调性,对力量的绝对控制,还有对周围环境的超强感知力。
唯一的遗憾就是弓的承受力已经到了极限。
可以想象,蛮牛部落几个战士如果将弓箭使用熟练之后,战斗力将获得质的提高。
一口气将所有的弓箭都射了出去,李顿甩了甩微微发胀的手臂,回头看了一眼,装出惊讶地表情开口道:“格桑,你没走?”
作为一个勇士,好吧,在蛮牛部落没有人把他当成勇士,甚至背地里用‘软蛋’这个带有鄙夷的词汇称呼他。
可格桑还是拥有自己的尊严的,被李顿奚落了一顿之后,他真的想要一走了之,蛮牛部落不帮忙,还有炎土部落……他就不信了,就没有人肯伸出援助之手?好吧,恐怕炎土部落帮不上他们什么忙。
那群只会做陶器的家伙,骨子里就是商人,而且还是黑心商人,骨子里都不会允许做折本买卖。
而救人,还要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救人,这不仅仅是折本买卖,还是送死的买卖。
格桑苦着脸,仿佛是个大受气包,面对李顿,他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李顿首领,苍鹰部落昨天,也可能会降临到蛮牛部落,残暴的火魔人是不会放过狩奴隶的机会的。”
“你说的太对了,格桑勇士。”
李顿的话如同是匕首,刺在了格桑的心头,勇士,他还算吗?
不过,格桑也有足以自豪的一面,他杀了一个火魔人,并抢走了对方的武器,逃出了营地。
从这一点来说,他并没有让他的勇士头衔蒙羞。
“敌人很强大,硬碰硬并不是理智的做法,蛮牛部落很弱小,我们只有七个战士,但却拥有几十张嗷嗷待哺的嘴。
我们不能将有限的力量消耗在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中。
所以,我的人已经开始去寻找一条稳妥的迁移路线……”
格桑蒙圈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昨天晚餐会的时候,蛮牛部落的战士还一个个激动地嚎叫,战争,战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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