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却完全不一样,至少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着巨大的差别,甚至改变了最后的结果。
当然,或许不是单纯的利己,只是针对与梧桐落而言,不再损梧桐落。
走出据点之后,随后哈芒·阿萨辛将梧桐落带到一个地方,此时哈芒·阿萨辛的速度已经超越了梧桐落。
梧桐落自然也不在乎这么多,跟着哈芒·阿萨辛先,梧桐落自信,虽然他的速度够快。
但他拿自己没办法,大不了就是好聚好散,不过哈芒·阿萨辛却控制着速度。
不至于让梧桐落跟不上,就这样,出了安界线之后,哈芒·阿萨辛指了指一个方向道
“那边,你要找的临海,有一片绿林的据点,我想应该是南部大陆大夏的第二据点,
当然了,也可能是距离比较近的一百七十四据点,而距离我们最近的是那一百七十四据点,你要先去哪个据点?”
“先去一百七十四据点看看,不行再顺路过去第二据点,不过话说回来,南部大陆大夏有多少据点?”
梧桐落思索了一翻,在回答完问题后,又顿了顿,将自己的问题抛出。
“大夏好像不到三百据点,具体多少我也没有去数过,两百多,不到三百就对。
不过你既然要先去一百七十四据点,那么我们就同路了,你跟上我就好了,
对了,到时候我可能会与那边的人起一些冲突,你到时候别参与进来,怕你有什么危险。”
梧桐落听完之后皱了皱眉,哈芒·阿萨辛连忙道“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是无端惹事,故意去找你们国家的人麻烦。”
听完之后梧桐落松了口气,然后道“我还是分得清一些事的,只要没逾越我的底线我都不去管。”
“谢了,你以后应该可以理解我一些,现在的话,还是看着我就好了,
我是说如果,如果不小心波及到了你,我一定会全力帮你,尽可能不给你留后患。”
“你还是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我觉得,初级武修者和魔法师之中,没多少能对我造成威胁的。”
“那可不一定,你的确很强,但你赢得了,不对,是在深海四百米逃脱这超强进阶期奴仆级海洋妖魔的捕食吗?”
梧桐落沉思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自己只能潜入海洋三百米深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梧桐落才更加清楚,在海洋四百米的地方,面对长期在那生存的妖魔有多么可怕。
“南部就有那么几头,许多国家都有几个可以逃生的,而你们大夏,
在南部大陆,就有一位在海洋四百米深的地方,将那只妖魔给宰了,你觉得这人,能对你造成威胁吗?”
梧桐落苦笑的点了点头,然后道“我估计,他应该可以直接摁死我。”
“是这样的,不过我们毕竟还年轻,不过也不能这么说,你们南部来了个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家伙,
那家伙潜入深海将一头超级宰了,据说是从东方大陆来的猛男,可惜我没见到,
所以,我们还是保持谦逊比较好,毕竟,我们足够强,但也没有强到傲视群雄的地步,更何况,现在只是初级。”
梧桐落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这倒是没错,现在还只是初级,不能太过于骄傲。
走了一段路之后,梧桐落二人终于来到一处据点,据点有安界线,可以很好的区分与野外的区别。
梧桐落自然也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据点,自己要找的应该是大夏第二据点。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那还是看一看好了,而且,他对哈芒·阿萨辛也还抱有一定的警惕。
就这样,两人过了安界线,过了安界线之后,一片宁静,让梧桐落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