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的裙子!”
回过神来的贝贝,连忙用手捂住,幸好裙子只是腰际撕开了一条,好好的裙子,变成了上面围胸,下面超短的模样。
若说这种走光的事情,最灵敏的莫过于媒体了,闪光灯立刻从慕夜丞的身上,转到了乔贝贝的脸上。
贝贝身后站着的人,就是笑的幸灾乐祸的路琪雅。
“哈哈,真是太好了,媒体都拍到你走光,真是丢脸啊!”
路琪雅的声音,只有离得近的几个人听得到,贝贝自然听到了,却没有办法发作,米雪气的更是满脸通红,想要上前一步挡住媒体的轰炸,救贝贝。
这个动作却被贝贝拦住了。
“你做什么?媒体曝光你的话,明天皇甫家一定会鸡飞狗跳的!”
贝贝自然知道,但是若是让米雪出面,那米雪也会被媒体混乱报道的吧。
急中生智,乔贝贝突然想到,这裙子虽然破了,但是这样也蛮好的看的,只要在加些什么东西……
正想着,突然看到被踩掉了那条布料,乔贝贝拿起来,直接系在了腰上,打了一个蝴蝶结,然后把裙子的一边撕开来,变成了一个又性感,又可爱的造型。
全场哗然,谁也没有想到贝贝竟然会想出这个主意,立刻佩服的掌声哗啦啦的响起来,媒体也更是拍的欢实。
惊险的一幕已经过去,站在台下手中拿着自己上衣的慕夜丞,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同时看着乔贝贝的笑脸,更加的热烈起来。
“贝贝,你还真是一个耀眼的女生,这样的我,只有做得更好,才能配得上你!”
台上的乔贝贝倒是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了,看到了大家热烈的反应,这才开心起来,灿烂的笑容洋溢,第一场,算是她赢了吧。
路琪雅,咱们走着瞧!
第二天的报纸上,头版头条整个大版面,全都是报道慕夜丞和乔贝贝的新闻,看的路琪雅几乎要发狂了。
“啊……气死我了,本来想让她出丑,没想到她竟然可以化险为夷!”
把手中的报纸捏成了团儿,扔到了地上,用脚狠狠的踩踏着上面乔贝贝的笑脸。
旁边的女生胆战心惊的在一旁站着,看到路琪雅看向自己,立刻讨好的说:“没关系,这一次只是她好运气而已,媒体都不识货,不是还有我的那个计划么?你放心,一定包你满意,开幕式过后,就要举办的才艺大赛,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嗯,全看你的了!”
甜品屋中。
手中握着一个水晶高脚杯,杯子里满满的都是甜蜜的冰淇淋,乔贝贝一口接着一口,吃的一脸满足。
面前同样一杯冰淇淋的米雪,手中翻着报纸,开心的说:“你看,路琪雅的脸,竟然也上了报纸,撅着嘴呢,哈哈哈,太好笑了!”
“我可没时间笑她,那天就是她踩我裙子,害我出丑,一想起来就后怕呢,不知道后面她还会不会对我使坏!”
有些担心,乔贝贝知道这次只是运气好而已,还要多谢那条慕夜丞送给自己的裙子,不然就真的糗大了。
“别怕,你不是还有慕夜丞呢么?看,报纸上的照片,这个角落拿着衣服看着你的人,就是他吧,一定是想给你解围的呢,真是甜蜜啊!
啊呜!”
吃下一大口冰淇淋,米雪笑着说:“哎呀,怎么有点儿酸呢?”
“去你的,又笑我,不过,我不怕了,路琪雅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