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双手交叠在胸前,路琪雅一脸的嫌恶,看了看那排瓦房,又看了看乔贝贝,更觉得心里不爽。
是的,很不爽,尤其是那个才智比赛,凭什么她的题目都那么难?不过,在后台的时候,看到慕夜丞、藤禹然和凌翊寒的时候,她就明白了,确实有着三个人在,乔贝贝如此表现,也就不那么出人意料了,毕竟都是学院的天才级。
咬着下唇,路琪雅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和乔贝贝斗了,因为经过这场比赛,乔贝贝的表现实在太过惊艳,继续这样下去,最后只有皇甫紫汐能打败乔贝贝。
“同学们,这次的儿童村之行,不光是为了公布比赛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和这里的小孩子们做成朋友,你们都是圣伊利亚斯高校的学生,一定能够做到的!”
站在一块高高的岩石上,校长慷慨激扬的讲话,只有少数的人给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啪啪啪……”
站在贝贝四周的同学的目光都是鄙夷,因为贝贝鼓掌的声音最大,也最积极。
校长也看到了乔贝贝,心中一股安慰,都是富人家的小姐,但是道德品质立刻在这里见了高下,对贝贝的印象自然很好。
“哇……哈哈哈,他们真是开可爱了!”
跑到了一群天真的孩子中间,乔贝贝开心极了,转过头来对着米雪,开心的笑起来,好像是山间与众不同的耀眼的向日葵,让孩子们立刻放下了心中的防备,对贝贝亲近起来。
“姐姐,为什么你那么白呢?是不是生病了?”
一个黑的除了一双眼睛,都看不到其他地方的孩子,用手指着乔贝贝,疑惑的问。
看着孩子的眼睛,乔贝贝觉得喉咙好像被什么堵住了,微笑着解释着:“不是啊,你也可以很白呢,来,我帮你洗洗小脸,那你就可以和我一样啦~”
一个孤儿院的工作人员跑了过来,满脸不意思的表情说:“哎呀,真是抱歉,他给你添麻烦了,他特别调皮,而且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很少,他都已经一个星期不洗脸了,只要我给他洗脸,他就发脾气!”
“没关系的,放心!”
笑着的乔贝贝,拒绝了工作人员带走孩子的手,直接牵起了孩子黝黑的小手儿。
蹲下身子,乔贝贝看着孩子的澄澈的眼睛,故意小声的说:“你想不想和姐姐一样变的白白的呀?”
轻轻摇了摇头,孩子低下头,不再看贝贝,带着颤抖的声音说:“我、我变白了,大家就会喜欢我么?”
“当然啦,姐姐就很喜欢你!”
“好!”
再次抬起头来的孩子,双眼还噙着眼泪,但是脸上已经是笑着的了。
心头发酸,鼻子也发酸,乔贝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怜他们么?不是,至少不是可怜,而是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要常常来看他们。
孩子们并不是需要物质,而是需要更多更多关心和真正爱着他们的人啊!
终于忙完了的慕夜丞,远远的就看到乔贝贝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贝贝从以前那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儿,好像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可以与太阳一争光辉的女孩儿。
“丞?你也来了啊,可是个刚才怎么没看到你?”
抬头看到慕夜丞,远远看着自己热切的眼神,贝贝心头一暖。
缓慢走过来的慕夜丞,牵起了孩子的另一只小手,对贝贝说:“我们一起给他洗好不好?”
“嗯!”
重重的点头,贝贝笑的更加开心了。
看着贝贝和慕夜丞的互动,手中拿着的一包零食的路琪雅,嘭的一声捏坏了包装,恨得牙直痒痒。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