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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刚开始手劲儿大,带着一股怒气,统统发泄在男人脸皮上了。
等到周玄逸的五官渐渐显露出来后,金铃的动作慢慢放缓,跟挖宝藏一样,慢慢拨开周围的黑泥土,露出一块无暇的白玉。
她举着抹布,有点愣住了。
在柳荫巷里伏城长得最好,金铃天天跟伏城生活在一起,有点不大看得上外面的男人。
但眼前这个男人却跟伏城的长相不是一个路数,比百花街的花牌加起来都好看。
她手中一轻,抹布被人拿走,伏城声音在她头顶响起,“看什么呢?”
金铃没回话,天真的歪着脑袋,眼睛一眨不眨得盯着周玄逸。
“丢不丢人啊,没见过美男啊?”
伏城恨铁不成钢的说,他选择性的忽略自己第一次看到周玄逸的蠢样,“剩下的我来吧,你一个姑娘家也不方便。”
金铃哦了一声,明显还没回魂儿呢,走路都有点同手同脚。
确定顺拐的金铃没一头撞柱子上,安全回屋了之后。
伏城叹了口气,重新打了盆温水,感觉自己就是个老妈子的命,开始扒拉美男子的衣服。
忽然瞥见他脖子上有条红绳,什么挂件滚到了背后,伏城手指一勾,一枚两指宽的玉牌落在他手上,玉牌背后用小篆刻着什么字。
但伏城能识字已经了不得了,哪儿还认识什么小篆。
伏城留了一个心眼,把玉牌上的字照猫画虎的拓下来,他干这个事情没有多大的远见,直觉要留一点保命的玩意儿,不然最后很容易克死自己。
折腾下来,伏城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了一手的血屑,已经凝固了的血迹像铁锈一样黏在手上。
伏城检查了一遍,这人受伤不少,并且不是陈年老伤,从伤口来看应该是近几个月留下来的,最骇人的是左膝盖骨下面一道的伤疤,刀疤狰狞异常能够想象得到之前割的有多深,说不定已经伤及了筋骨。
伏城又仔细摸索了一阵,终于在后脑勺找到了伤口。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受伤的,血已经凝固了。
伏城莫名其妙的就承担起照顾伤员的角色。
他只能小心的清洗伤口,上了点金疮药,用白纱布仔细包了一圈。
至于内伤就有点麻烦,好在没有伤及心脉,伏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打算明天让严少康看看。
伏城给他擦拭了一遍,然后套上一件自己的衣服才把人挪到床上。
“兄弟,我就这点本事,你凑活着吧。”
伏城不是大夫,草率而简单的清理了一遍。
他想着那女人既然能花重金买下周玄逸的命,肯定也不会放任他不管,估摸着明天就来要人了,他只要让周玄逸活到明天早上就行。
等伏城折腾完天都亮了,他只觉得浑身酸痛,也不穷讲究,顾忌着后背的伤口,打了个哈欠,把周玄逸推到最里面,隔着一尺的距离,合衣侧躺在周玄逸身边睡了。
伏城这一觉睡得有点死,公鸡打鸣他都没醒来,一直到睡到午饭过后。
伏城是被尿憋醒的,他睡眼朦胧的睁开眼,迷迷糊糊对上了金铃的眼睛,被吓得尿都缩回去了,当即吼了一嗓子,“姑奶奶你想吓死我啊?”
金铃搬着小板凳坐在床头,也不知道盯着两人看了多久,问道,“这是不是你找来的小媳妇儿?”
金铃露出了一个“你偷偷给我找了个后娘”
的委屈表情。
她跟伏城非亲非故,生活了这么久没叫过一声爹或者哥,从来都是连名带姓的喊,不耐烦的时候还会叫他狗城。
但确实是把伏城当成她唯一的亲人。
伏城一醒来被这句话砸的找不着北,第一反应是偏头看周玄逸醒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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