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8章(第1页)

追来的高句丽士兵愣住了,其他正在嬉笑怒骂的高句丽士兵也安静了下来,一时间都有些不知所措。

水墨偷偷地吐了一口气,喜欢跟人聊天打屁的鲁维探听来的消息果然没错,这些高句丽人祖先是中国扶馀族,又被称“凫臾”

,俗意为野鸭子,并以野鸭为图腾。

举凡沾过这些“圣鸟”

的女人,他们都不会碰触的,怕被天神惩罚。

真有趣啊,一直在暗中观察的老耳咧开了干瘪的嘴唇,看来大君说的没错,这女人一定是个好饵儿……

以为意图逃跑的水墨必死无疑的女人们大都闭上了眼睛,有人默默祈祷,有人却麻木不仁,只要那些野兽暂时不来凌辱自己,别人的死活哪里还顾得上。

唯有那个阿弥一直死死盯着水墨的一举一动。

发现高句丽士兵竟然拿抓着鸭子的水墨没了办法,她吃惊地张大了眼睛。

“天朝的贱女人,你居然敢碰触我们的圣鸟!

放开!”

终于醒过味儿来的高句丽士兵恼羞成怒,他反手抽出了腰间的短匕,毫不留情地朝水墨的脖子抹了过去。

水墨大惊失色,鸭子确实能让高句丽士兵不碰她,却不能保她不被杀!

两人之间的距离太近,根本无法闪躲的水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道寒光袭来,瞬时间脑海一片空白……

“啊!”

一声惨叫骤然响起。

水墨呆滞地转动了一下眼球,视力渐渐恢复,一张枯树皮似的脸就出现在她上方,目光浑浊却让人窒息。

还来不及庆幸自己躲过一劫,水墨的心登时又沉入湖底,是他,那个在树林里追杀自己和罗战的老头。

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手段,那个高句丽士兵蜷缩在地上哀嚎着,其他高句丽士兵动都不敢动。

“唔!”

水墨咬紧牙关才将那声痛叫忍了回去,这干瘪老头突然伸手扯住了她的头发,将她从地上一把拉起,然后跟拉着牲畜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水墨拽走,没有一个人敢出声阻拦。

就在水墨觉得自己的头发和头皮马上要分家的时候,一股力道传来,她踉跄着往前冲了几步,虽拼力想稳住自己,可还是重重地跪倒在地。

看到水墨明明已经狼狈至极,居然还死死地抓着那只鸭子不放,老耳觉得有些可笑。

他刚迈前一步,就看水墨迅速翻身,一手掐上了鸭子的长脖子,恶狠狠地威胁说:“你再靠前一步,我就拧断它的脖子,你要是不怕遭报应,你就试试!”

急病乱投医的水墨也顾不得这老树皮是否能听懂她在说什么,反正只要他没瞎,应该能理解自己动作的含义。

果然,老耳随即站住了脚,水墨干咽了一下,喉咙有如火烧,没等她想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办,就听他沙哑地说:“想要用圣鸟威胁我,你最好找只活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