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死了?!”
阿九瞪大眼睛,陆天养无奈的点头,“是死了,一个酒后失足落河淹死了,保人去青楼与人口角冲突,被板砖砸得脑袋开瓢,没熬过两日就去了。”
他——做四年的锦衣卫,从没受过挫折,偏偏帮小侄女查两个人,却没想到有人先于一步灭口。
“是巧合?”
阿九喃喃的自语。
“巧合?”
陆天养摇头道:“世上哪来得这么巧的事儿?阿九侄女……你往后得多小心些。”
若一切是辅国公所为的话,阿九在莫家会有危险的。
好在……好在他已经掌握锦衣卫,辅国公再敢动一下试试?不过,阿九身处莫家后院,陆天养也不能时刻照看,有灵珊,灵韵在……他能稍稍安心点。
阿九白净的小脸露出几分郑重,“若不是巧合意外,她把人命当做何物?”
“阿九。”
“陆叔叔曾对我说过,性命是最宝贵的。”
陆天养在阿九清澈的目光下点头,在法华寺时,他身重剧毒渴望活下去,不愿阿九因为担心莫冠杰入诏狱而伤了身体,自己的性命才是最宝贵的……做到北镇抚司的指挥使,他怎么会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
“只为陷害我娘,两个正当年的男人死于意外,毁了两个家庭,让老人无人奉养,孩童无让照看。
这么做实在是太卑鄙,太恶劣。”
阿九气得胳膊轻轻颤抖,“有没有可能证明他们是死于谋杀?”
“谋杀?”
陆天养下意识摇头,“衙门已经定案,他们的亲族也扶灵离开帝都。”
“身份卑贱,性命就不值钱,可惜……佛家都说众生平等,怎能因地位到底,就决定性命是否重要?!”
阿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并非她要证明什么,也非同情心泛滥,而是眼前发生的事儿同她脑子里某些至今自己还想不起的记忆片段有很强的冲突,仿佛世上不该因高低贵贱定人生死。
陆天养给阿九倒了一杯茶水,慢慢的交到她手上,“阿九,别钻牛角尖,世道如此,想不被人决定命运,失去最宝贵的性命,就要比你的敌人,对手站得更高。”
“不。”
阿九眼睛清澈明亮,晃动着一股陆天养从未见过的执着,他有一种错觉,面前俏丽的小侄女仿佛突然间成了可同自己比肩的女子。
“不是比他们站的更高,让世上少些这样的悲剧,除了更高的地位外,还需要一部更完整的司律体系,不仅有律法,还需要仵作,衙门里的差役,更需要青天父母官。”
阿九眸子突然暗淡下去,小手捧着茶杯,“不求天下大同,再无人枉死。
若能让更多的死人为自己辩解开口说话,便是进步,再过上百年,或是几百年,许是会离目标更进一步,每一代都向前夸一小步,那么后代的日子起码比现在更美好。”
陆天养默默饮茶。
不知被阿九的话吓到。
还是怎么,他不敢看向近在咫尺的小侄女。
“其实我眼下同空谈误国的人没有区别。”
这些话她从未同任何人提过,没和父母说过。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