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耿耿姐说道。
我照做,拿着手机的手都在哆嗦,我现在既怕打开相机后发现那只鬼就站在我面前,又怕这招也不好用,继续做睁眼瞎子。
手机相机打开,我用镜头照着自己这边的扇形,屏幕上什么都没有,我莫名松了口气。
后边小瑶姐的后背一阵蠕动,应该也是在做同样的事。
“我这边也没有。”
耿耿姐不等我开口问就如此说道。
我脑海中灵光一闪,猛地抬头,用手机照向上面,四周和脚下都在监视范围内,可头顶一直被我们忽略了。
这一抬头我就后悔了,因为我还握着手机,这这一抬头间,手机也下意识地抬了起来。
虽然我的眼睛什么都没看见,但手机的屏幕中却呈现着恐怖的一幕。
电梯的顶端布满了碎肉块和碎骨,已经无法从外形辨别他们分别属于身体的哪个部分了,只有其中最显眼的两块我认识,那是两个眼珠子,一个在电梯顶部偏中间的位置,一个在边缘的角落。
按理说它们已经脱离了眼眶,又距离那么远,应该不可能表现出什么眼神了,可在我发现它们的那一刻,我感觉它们正在用怨毒的眼神注视着我。
“上边!”
我当即向耿耿姐传达信号,空着的左手掐了一个剑指,别管有没有用了,能有点心里安慰就行。
耿耿姐的反应很快,闪电般地举起了自己的手机。
下一刻,她忽然手腕一抖,从腰间抽出了一条鞭子,鞭子乌黑,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看着很厚重。
天知道耿耿姐是怎么在身上藏了这么一条鞭子不被别人发现的,这要是不小心掉下来,别人不是把她当成小受就是角色扮演的女王。
“着家伙!”
耿耿姐娇喝一声,手腕以一种奇异的姿势抖动,那把鞭子毒蛇一样直奔电梯的顶板。
我顿时对耿耿姐佩服不已,鞭子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如果不会特殊的手法,你的力气越大,抽自己就越疼,暗想当年偷村里放牛老头的鞭子玩,那简直就是血泪史。
黑色的鞭子划过空气,发出诡异的嗡嗡声,就算耿耿姐不说她是收池的传人,我也能发现这鞭子不凡了。
手机屏幕上,那些零碎的血肉居然快速地散开,让耿耿姐的这一鞭子抽了个空。
耿耿姐目光中露出骇然之色,显然没有预料到会是这个情况。
鞭子在顶板上留下了一道凹痕,落下来时缠在了耿耿姐的手臂上。
那滩东西被这一鞭子激怒了,居然像下雨一样往下落。
天知道这东西如果沾到身上会不会是榨汁机的结局,我一直紧盯着楼层指示灯,二十一楼已经到了。
如果电梯门能打开的话,我有信心带着耿耿姐一起逃出去。
此时此刻可谓是分秒必争,一瞬间都能决定生死,因为那些碎肉肉眼可见地距离我们越来越近。
终于,电梯门打开了,我顿时大喜过望,这鬼物应该是光顾着琢磨我们了,忘记了操纵电梯。
“喝!”
我怒吼一声,单臂一圈,直接拢住耿耿姐的腰,将其袖珍的小身板夹了起来。
眼看着已经有碎肉要落在头上,我一个前扑,身体压低,带着耿耿姐就滚出了电梯。
然而,由于速度的差距,我还是被一块碎肉落在了胳膊上。
接触到我的一瞬间,它就化成了一团浓郁得有如实质的黑气,拼命地往我皮肤里钻。
我好像被电钻击中了手臂一般,疼得冷汗瞬间就出来了,身体也因此失去了平衡性,和耿耿姐在电梯门口摔成了一团。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