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七章 婚礼(第2页)

一路平安地回到了老家,小瑶姐在我离开时还叮嘱我说看我印堂隐隐发黑,恐怕这次出行不会太顺利,让我自己多加小心。

以前总是听人说印堂发黑会有血光之灾,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但是这话从小瑶姐口中说出我却不能不信,毕竟小瑶姐可不会吓唬我。

然而,等我追问小瑶姐时,小瑶姐却没有说具体会怎么样,因为我已经算是修行人了,想要看出我的命数可不是容易事,需要道行的,以她的道行办不到。

这件事让我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然而肥龙的婚礼我又不能不去,只好祈求老天保佑了。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装,我第二天就出发了,虽然说现在有了点积蓄,但我这个人很懒,不愿意自己动手做饭,去参加婚礼还能蹭吃蹭喝简直太妙了。

而且毕业这么久,我也很想念文学系的同学,不知道他们毕业后都干了什么,但我可谓是几经生死,心态变了很多。

在火车上辗转了半天多的时间,我终于来到了肥龙的老家。

由于在旅途中就预谋好了,肥龙和周彤在火车站接我。

没想到肥龙已经混上了一台车,虽然我不认识是什么车,但在我心中有车就是牛叉。

不过刚刚毕业这么短的时间,想来肥龙是得到了家里的援助。

两个人看到我都异常热情,在车上时一通嘘寒问暖,并问我那个病怎么样了。

我把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简洁地和他们说了一下,两个人听得兴致勃勃,毕竟曾经一起经历过那么多的怪事,所以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有怀疑这些事的真实性。

“是不是以后你就和我表哥一样了?”

周彤兴高采烈地问道。

“我现在还什么都不懂呢,不过,应该算是半个同行了吧。”

我思考了一下说道,实在是搞不明白她在兴奋什么,这种事情值得高兴吗?

“我表哥也来了,有时间你可以和他交流一下。”

周彤说道。

“这个可以有啊!”

我大喜过望,周彤的表哥可是有真本事的,我现在不光缺经验,还缺相关知识,能向前辈学习是最好了。

“是啊,劳动节,我们结婚的日子就是表哥给挑的。”

肥龙补充道。

“那你没让他给你们瞧瞧婚姻顺不顺利啥的吗?”

我问道。

其实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种话题还是很敏感的,至少不应该拿到台面上说。

幸好,飞龙和周彤根本就没在意。

“当然让他帮忙看了,不过表哥他不给我们看,说这东西虽有注定,但也可更改,如果经营好了,任何一段婚姻都是可以白头到老的。”

周彤说道。

我闻言陷入了沉思之中,我不知道周彤的表哥是因为看出了什么顾左右而言他,还是因为事情本就如此。

不过我至今还记得地藏经的部分内容,积德改命想必不是空谈,既然命都能改,何况婚姻,婚姻本就是命运的一部分罢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