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更加不解了,不就是一块红布吗?
耿耿姐上下打量我一阵,见我不像是装的后拍了拍我的胸口,老气横秋地说道:“小伙子还是太年轻啊,以后你就知道了。”
当时我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后来知道了我也笑得肚子疼,小瑶姐和赵齐天绝对是一对奇葩,没想到小瑶姐这个暴力女居然喜欢这个调调,和她的性格也不符啊。
我曾偷偷问过赵齐天,是不是他喝多了给小瑶姐强行来了个征服,不过每次赵齐天都用喝断片了敷衍我,以至于我一直没得到答案。
……
因为昨天喝得太多,怕吹出来酒驾,耿耿姐也没开她的骚紫色轿车,我们两个一路腿儿到了县城的高层。
在路上我问过耿耿姐,她不是二神吗?莫非也能处理这些事情?
耿耿姐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舀(kuai),她其实除了二神之外还有一个马甲,收池人。
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可是吓得够呛,收池人这个职业在东北已经成为一个传说了,因为群体太小。
据说收池人有一符,一鞭,一咒,他们行走江湖就靠这三样东西,可偏偏妖魔鬼怪魑魅魍魉都不敢招惹他们。
收池人一般供奉祖先牌位,除此之外他们大年三十的时候还会带着贡品去坟圈子和乱葬岗收池。
到了地方后他们会在空地上摆好贡品,画上一个圈,在里面不停地念收池咒。
要不了多久圈外就热闹了,各种各样的非人都会被贡品和咒语吸引过来。
这个时候收池人就会用特殊的语言和他们对话,如果能够谈妥,在接下来至少一年的时间内,这些非人就跟着收池人做他们的仙家了。
如果谈不来,非人们要对收池人不利,那么收池人就会挥舞手中的鞭子。
鞭子一响,诸邪辟易,因为这鞭子也不是一般的鞭子,当然,如果有道行高的,还是不走,这个时候收池人就会亮出自己的收池符。
据说这收池符威力极大,因为当时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小白的紧张情绪。
收池这个词到底是怎么来的,有何意义我无从知晓,更多有关收池人的信息我也不知道了,不过总结收池人两个字就足够了,牛叉。
得知耿耿姐是收池人后我简直安全感爆棚啊,有她在估计什么事都不叫事了。
耿耿姐显然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告诉我别对她抱太多希望,她的本事还欠火候,画出来的收池符也就那么回事。
我们两个刚到高层下面没多久,门卫室就走出了一个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长得很大众,不过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有些不舒服,他身上带着一种我很熟悉的气息,阴气。
“你们好,我是姜涛,这里的夜班门卫。”
中年人和我们打了个招呼。
“你好,我们是田诗瑶的朋友,她高烧了,打点滴呢,我们来帮你解决问题。”
耿耿姐脸不红心不跳地给小瑶姐安了一个病。
我对着姜涛点了点头,既然耿耿姐已经编完了故事,我就不补充了。
“我们进屋说吧。”
姜涛邀请我们进了门卫室。
不愧是全县最好的高层,这门卫室装修得都有模有样的。
还没等我和耿耿姐坐下,姜涛就一脸惊惧地说道:“求求你们帮帮我,这里晚上闹鬼!”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