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第2页)

远在京大男生宿舍的秦絮忍不住大大的打了一个打喷嚏。

秦絮的室友看到秦絮打了一个打喷嚏,忍不住调侃道,“哟,又有谁在悄摸摸的想着念着咱们的京大男神啊!”

秦絮瞥了一眼说话的男人冷冷道,“别胡说,我是有主的人,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秦絮的话,将同宿舍的三个男生怔住了。

秦絮懒得搭理他们,戴上耳机,看着各种厨房学习视频。

叶芝芝带着郑秋颖去了卫生间好好地洗漱了一下,而后四人围在了桌子前。

叶芝芝很是贴心的提前将宣纸铺展在桌子上。

至于毛笔,叶芝芝也在自己的房间,用温开水提前泡好。

一切就绪,三人看向林西楼。

林西楼:……其实,我只知道《兰亭集序》,但是并不清楚《兰亭集序》的内容。

林西楼默默地拿出手机,而后在浏览器的搜索栏中输入“兰亭集序”

很快,搜索结果便弹跳了出来。

林西楼随意打开一个,将《兰亭集序》通篇读了一遍,才放下手机看向面前的三个人。

“好了,先写谁的?”

林西楼询问道。

三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最后王海燕举起了手。

“先写我的吧!”

林西楼闻言点了点头,而后提笔、蘸墨,开始题写。

五分钟后,写给王海燕的《兰亭集序》便完成了。

三人都被新鲜出炉的《兰亭集序》吸引了注意。

林西楼想着要等墨迹干了才能继续写下一个人的,复又走到飘窗前,将之前给三人做的润肠茶平均分配好,然后用打包袋打包好。

做完这一切,林西楼就看到叶芝芝将桌上的《兰亭集序》卷好,放在了早已准备好的卷筒里。

林西楼见状,放下手里的东西,站起身走到桌前,看向叶芝芝和郑秋颖。

这次不用林西楼出声询问,郑秋颖小朋友就举起了自己的小肉手,奶呼呼道,“这次写我的。”

林西楼闻言对郑秋颖笑着点了点头,而后同之前一样,提笔、蘸墨,开始题写。

这一次四分钟便写好了。

三人看向林西楼的目光更加的灼热。

林西楼借口自己有些内急,直接转身逃也似的跑进了卫生间。

王海燕:嗯,和写给我的一样好!

郑秋颖:所以西楼是赶着上厕所?不过写的还是好好啊!

我喜欢!

叶芝芝:一如既往的好,比我爷爷写的任何一份《兰亭集序》都要好。

而林西楼站在卫生间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声叹息道,“欸,做人真难啊!”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林西楼才从洗手间出来。

出了卫生间,林西楼就看到郑秋颖抱着一个卷筒,宝贝的不得了,而叶芝芝正用殷切的目光看向自己。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