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千玄无辜被波及,恼恨看向卫凌,“都怪你这个兔崽子,没事给我找事。”
卫凌这会儿思绪正乱着,没理会他的愤怒。
千玄已找了纸笔出来,厉声道:“你若是还想让你师父我好过就立刻写信,写明缘由,道歉,马上寄回去!
然后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卫凌盯着那纸看了一会,然后才抬起头望向他,“师父,太迟了,她已经走了。”
:“怎么,想生一个了?”
“师父你知道的,我不能要。”
卫凌依旧看着冉冉,语气没什么情绪。
“也不是不能,只是......”
“只是生出来的孩子可能会活不成,还会累及母体。”
卫凌主动接了他的话,“所以,我不能冒险。”
在他知晓宋奾身体不好时他除了惊讶其实还隐约有些庆幸的,庆幸没让她有孩子,不然她定然会受不住。
为了一个孩子而让另一人置于危险中,他断然做不到,无论那人是不是他的妻子。
“还不是怪你自己,你说你要是好好吃药,按照我说的去做哪会是今天这模样。”
千玄指了指他,“活该你无后。”
千玄这话说得重了些,随后自己叹一声,“你说,你们一家不是将军就是少将,你那母亲又是个什么主,不愁吃穿不愁银两的怎么还养出你这个病秧子。”
卫凌以前也不明白,现在却是懂了。
他就不是卫家子孙,又怎么会如同卫海奉与大哥一样强健。
不过此事仍旧不清楚,听芩城人说,荷娘不是刚搬到那里就带着病的,也就是说他的病不是荷娘带给他的。
那么只有找到那个他还不知道是谁的生父,这一切才会有答案。
待吃完一口饭,卫凌道:“师父,这事说来话长。”
千玄摆摆手:“那便不说了。”
凌意听起千玄提过这回事,这会儿开口问:“你夫人知不知道这回事?”
卫凌望向她,摇了摇头。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凌意沉了脸,“你们成婚了两年?还是三年?不论多久你都应当与她说清楚这件事,一个女人不能传宗接代你可知她承受了多少压力?我们这些小地方尚且不容易,何况你们那些高门大户。”
凌意又问:“她可有埋怨?”
卫凌又摇头,宋奾从来不会说不,就连每回的避子汤都是乖乖喝下,如果不是后来她说要和离他都不知她如此介怀。
“那你可有宽慰一二?”
卫凌依旧摇头。
“域川,你这样怎么可以,你们是夫妻呀,她顾虑着你顾虑着你父母,默默忍下了这么多,你当知道珍惜。”
凌意话语里已经有些激动,“若是以后真没有孩子,你让她后半辈子如何过?”
“她唯一能指靠的除了你还有谁?若是你都与她离了心,那她得有多难受。”
千玄及时出来打哈哈,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好了,人家两口子的事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
凌意一把甩开,“你别在这说风凉话,当年若不是我主动些,你打算耗我到几时?你们男人总是这样,自以为是,做什么都只顾着自己,随意践踏别人的付出,当初就应该让你长些教训。”
几人说话有些大声,冉冉在凌意怀里转了个身,嘴里砸吧几下。
凌意狠狠瞪了一眼千玄,抱着孩子起身往里间走。
千玄无辜被波及,恼恨看向卫凌,“都怪你这个兔崽子,没事给我找事。”
卫凌这会儿思绪正乱着,没理会他的愤怒。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