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牧锋此时目光怨恨地看着风镜,哼声道:“你那孙子先闯的祸,自己又跳出来护短,行,你等着。”
牧锋此时传音给龙炎雕,“龙炎,你给我拖住他,我要布置灵阵了。”
“行,老大,不过你快点,这老头我感觉无限接近于融天境后期了,我有些顶不住了。”
牧锋听着龙炎雕的话语,只是回了句,“你顶不住也要顶,他要突破了,你不可以跟着突破吗?那瓶龙族精血你白吸收了?”
正在与风镜对打的龙炎雕听到牧锋这话,差点没掉在地上。
这TM是人说的话?
不过龙炎雕还是长鸣一声,身上的火焰燃烧的仿佛更加热烈了,就连天地间的空气都被扭曲了。
风镜看到龙炎雕的气势正在飞速上涨着,咬了咬牙,自己的灵力气势也迅速提升着。
然后二者又开始在天空之上对撞,几十丈左右的巨大火石,惊人的灵力威压不断展现。
但落空的攻击掉在了地面上,也是宛如一块巨石落在了小池塘里,造成了巨大动静。
地面上顿时就千疮百孔,二者附近的十里范围竟没有一处平地。
牧锋看着这毁天灭地的场景,心头也是羡慕不已,不过嘛,这风镜老头待会就可以见他的儿子和孙子去了。
想到这儿,牧锋便飞到了碧波城的城墙上,躲在碉堡中盘膝而坐。
双手逐渐摊开,那五十二道火红色的灵印便浮现在半空中。
牧锋接着便又疯狂调动着与龙炎雕共享的灵力,这是平等契约带来的好处之一。
那就是可以与签订契约的另外一方共享者一份灵力,这份灵力是属于二者共同拥有的,不过调动只能调动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列如牧锋能瞬间从神魄境中期暴涨到神魄境后期,就是靠着那一份共享灵力。
不得不说,这平等契约算是血脉连接的另外一种体现了。
但唯一的弊端就是这份灵力坚持不了多久,消耗完了后的需要好长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不过此时的牧锋在关键时候,只能把灵力全部吸收了。
牧锋的气海内,灵力光轮飞速转动着,不断把吸收的灵力灌注道气海内。
接着牧锋手上的灵印又不断升了起来。
一道…两道…五道…八道,终于!
在凝练出十道灵印的时候牧锋便停止了下来。
待灵印到了六十二道的时候,牧锋只感觉自己对灵阵的理解又增进了不少。
而且如今的牧锋凝练出了六十道灵印以上,也就代表着他目前已经算半个堪比融天境的三级灵阵师了。
毕竟还得真正布置出一道三级灵阵后才是一位真正的三级灵阵师。
牧锋接着把清衍静以前给自己的那道三级灵阵——《金剑斩天阵》给拿了出来。
由于《金剑斩天阵》刚好需要六十一道灵印,估计清衍静知道牧锋的灵阵天赋不好,所以便留下了这道三级灵阵。
以防以后牧锋突破到了三级灵阵,却因为灵印数量不够而不能布置出来,这可是一件很丢人脸面的事。
接着,牧锋便随之全神贯注地参悟起灵阵来。
随着时间的飞速流逝,牧锋对这道灵阵的运行轨迹也懂了不少。
可就在接下来的一炷香时间内,牧锋感觉自己的心神也全部融入到了灵阵的运行轨迹中去。
然后牧锋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做什么,只知道自己正在飞速的串联着一道道灵力光点。
待所有轨迹被牧锋串联好后,一道金光闪闪的巨大灵阵出现在牧锋眼前。
“金剑斩天阵!”
牧锋大喝一声,睁开眼来。
只见这道巨大的金色灵阵内,一把十丈左右的金色巨剑正漂浮在半空中。
锋锐之气甚至把下方的城墙给划出一道道剑痕。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